观点丨张文静 夏鹏翔:小学德育课程价值取向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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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在2016年4月发布的《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和《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相应地,课程名称也变为“道德与法治”。将“法治”二字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和教材名称,说明法治教育已成为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青少年是法治教育的主要对象。这一改变并非偶然,它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到今日,各种成就与问题交织呈现所反映出来的人才培养之必需。
学校德育关系到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每个国家都将其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一环。纵观我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学校德育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德育专门课程目标的定位、调整和改进背后所反映出来的价值取向。
一
服务政治的社会本位取向
政治化的小学德育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老解放区,当时不仅仅是德育,小学教育整体均以政治、军事为中心。学校还专设政治课,对少年儿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虽然在实施过程当中,也注意与生产、生活等相结合,但由于阶级对立、革命政治斗争的需要,小学德育的政治性非常强。这种课程性质影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小学德育,直到改革开放前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开展社会主义改造,直至1957年,小学未设政治课,小学德育偏重于“五爱”的公德教育和小学生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应该说,这种德育非常符合培养合格公民的要求。
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开始制订符合新时期发展需要的学校德育课程计划。1978年1月,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在小学四、五年级开设政治课。政治课的教学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初步的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必要的政治常识教育”。根据以上课程计划,1978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了《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课本·政治》(四册)。全套教材共八个单元,即第一单元: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苦难生活;第二单元: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第三单元:伟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和列宁;第四单元:共产党、毛主席领导人民求解放;第五单元:做共产主义接班人(1);第六单元:做共产主义接班人(2);第七单元:学点正确的思想方法;第八单元:建设伟大的祖国,树立崇高的理想。
从上述小学政治课的名称、课程目标到教材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小学强调的仍然是阶级斗争、领袖格言以及做共产主义接班人等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上也沿用了概念化、灌输型的方法。说明这个时期小学政治课的价值取向整体上仍然是政治突出的社会本位倾向。
二
注重经济发展的工具主义取向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特别是打开国门、引入外资,使得各国文化相互交融、多元价值观相互碰撞,以往一元化的德育课程面临着挑战。
为此,1981年3月,教育部颁发《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指出“目前四、五年级的政治课脱离学生思想实际,效果不好。根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精神,将现行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一至五年级每周各1课时,紧密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进行生动活泼的初步的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和形势教育”。在随后的几年里,教育部针对小学思想品德课(以下简称小学思品课)颁布了相应的教学大纲,使得课程逐步走向规范化。
1982年颁布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试行草案)》提到:“思想品德课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共产主义思想向小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一门重要课程。它的教学目的是使小学生初步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和好的行为习惯,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劳动者,为把他们培养成为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打下思想基础。”为了克服以往政治课生硬化、成人化的弊端,有效实施上述课程目标,该试行草案首次分年级设置教学内容和要求,小学思品课开始走向实际生活,无论是教师的教还是学生的学,都具备了一定的可操作性。
198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全日制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指出课程目的是“通过以‘五爱’和‘五讲四美’为中心的社会公德教育和社会常识教育,从小培育学生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应有的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的各类人才”。该教学大纲在课程的落脚点发生了变化,由以往的“培养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转变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的各类人才”,这是因为国家发展从政治主导转向了经济建设这一重心。另外,除去一贯强调的国家意识、社会发展,小学思品课加入了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养成的内容,教学上采取分低中高三个年级段的方法进行因材施教,一定程度上顾及了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发展的需要。
分析以上两个文件可以看出,首先,小学思品课仍然立足于共产主义思想教育,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体制所必须强调的,也是我国与西方工业国家学校德育的不同之处。其次,从教育目的来看,如前所述,由培养“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转变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的各类人才”,说明我国20世纪80年代国家发展的重心是经济,亟需培养适用于经济发展的各类人才。换言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小学思品课的价值取向趋向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具主义。再次,在教育内容和教学要点方面,针对不同年级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体现了一定的心理学理论背景,表明以往我国基于意识形态的小学德育在科学化上迈进了一步。特别是1988年《小学德育纲要(试行草案)》的颁布,进一步推进了小学思品课的制度化和科学化,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养成方面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最后,可以说明的是,从政治主导到经济建设,小学思品课强调的仍然是为国家培养人才,虽然也触及了诚实、勇敢、节约等学生个体品德发展的内容,但整体内容还是过于理想化和整齐划一,仍然体现的是社会本位的教育观。
三
多元化下的学生本位取向
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际化、文化多样性成为当时社会的主要特征。由此,青少年身上存在着价值观混乱、主张个人本位等表现,寻求实现自我价值成为个体发展的追求,小学德育课程面临着新的挑战。
1992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根据基础教育的任务和国家对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的需求,确定了思想品德课的内容和方法。1993年颁布《小学德育纲要》,指出小学德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和学生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与其他各育相互促进、相辅相成。1994年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为适应扩大开放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新形势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并提出了深入持久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开展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道德教育等25条要求。
在社会转型时期,最突出和最重要的改革是1997年《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思想品德课和初中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课标》)的颁布,其序言部分指出小学思品课“是对学生系统进行公民的品德教育和初步的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以及有关社会科学常识教育的必修课程,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我国学校教育社会主义性质的重要标志之一,它对学生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和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课标》还规定教学内容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生动具体地对学生进行个人生活、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公共生活、国家民族生活中的基本道德规范教育,进行思想方法、心理品质、法律意识、社会发展常识和基本国情的教育。”
小学思品课从大纲转向课标,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师和学生自主性的发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课标》中强调教学上要联系学生的实际生活,从学生的个人生活出发逐步扩展,在生活中进行道德规范教育。内容上呈现了丰富和多元的特点,涉及到了思想、心理、法律以及社会发展等内容,使学生的发展更加全面。虽然课程整体还是服务于社会发展,但是对学生生活和自主发展的关注使得课程的价值取向开始从社会本位的工具主义向以人为本的多元化取向转变。
进入21世纪后,随着经济、科技、信息网络的全球化、一体化发展,人们的价值选择更加自由,价值观念更加多元,它冲击着中国传统的价值观,甚至引发了我国道德滑坡的危机。正如中共中央于2001年发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所言,“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
面对新的社会变化和挑战,社会人才的培养也随之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在基础教育第八次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教育部于2002年6月正式颁布了《全日制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实验稿)》和《全日制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并于2011年颁布《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品生品社)。
品生品社的课程性质有了新的变化。以《品德与社会》为例,“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为核心、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课程的设计以学生的生活为主线,点面结合,综合交叉,螺旋上升”。可以看出,此次课改将小学德育回归学生生活,从生活中挖掘道德教育的素材,创设学习情境,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让学生主动适应和参与社会,努力体现学生的主体性。正如鲁洁先生所言:“道德存在于人的整个生活中,不会有脱离生活的道德。”只有回归学生生活的德育课程才能真正促进学生的道德发展,使之成为社会的合格公民。
品生品社除去以学生的生活为基础、满足学生的身心发展、使得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之外,还注重学生自主探究学习以及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使学生感知自我,创造和实现自我的内在价值,为学生适应现在和未来的生活奠基。特别是从课程内容的设置上看,一改以往由国家、社会到个体的排序,而在尊重学生自我道德的发展和价值实现的前提下,逐步过渡到国家、社会乃至全球。这是比较突出的一个转变,说明学生本位、遵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课程理念已经成型。然而,品生品社并非盲目地倒向个人本位,而是在强调为学生主体发展服务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服务于良好社会公民的培养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这说明,21世纪的我国小学德育课程价值取向向着以人为本又迈进了一步。
四
兼顾社会本位和个体本位的综合平衡取向
课程价值取向是动态发展的过程,它随着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发展需求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当时社会背景是我国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对法治教育带来了挑战。根据资料显示,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不断增长的趋势。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刘军根据丰台区人民法院的收案数据指出:“2013年,涉及未成年权益的案件中,民事收案220件,刑事收案157件(其中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97件);截至2014年11月,民事收案302件,刑事收案125件(其中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92件)。”因此,作为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小学德育课程必然担负起法治教育的重任。
教育部办公厅在2016年4月份发布了《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起,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社会(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随后颁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明确提出:“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在青少年群体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
道德与法治课程并非将法治的内容等同于道德教育的内容,而是在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增加法治教育的内容,强调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例如小学阶段,六年级上册为法治教育专册。但是整体上并没有打破小学德育课程的性质和理念,仍然是以学生生活为基础的综合性课程。
以往小学德育课程并非没有法治教育的内容,前述20世纪80年代几个大纲中就有“遵纪守法”的内容,1992年,小学开设社会科以后,思品课仍然保有“民主与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但是,站位和内容比例不是很突出。而此次更名《道德与法治》进一步加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这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特定阶段的需要。但正如专家所言:“对于培养一个合格公民来说讲,主要在于培养道德意识和法治意识。……实际上遵纪守法就是作为合格公民的基础。”有了合格公民的基础,构建和谐社会才能实现。前述《大纲》也指出:“‘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社会部分的重要内容,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实保障,更是培养积极的合格的社会公民的必然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道德和法治相辅相成,它兼顾培养合格公民和建设法治社会双重意义,使得社会本位与个体本位走向和谐成为可能。
总之,从人类历史的发展来看,不存在一元价值导向独存的社会。一元价值导向与多元价值取向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客观地存在着。无论历史如何发展,我国学校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目标以及相应的教育内容是稳定的。小学德育应遵循这一教育目的,多元、全面、开放性地制定教育内容和实施方案,以便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于现在和未来的国家和社会。
【作者:张文静,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夏鹏翔,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李敏】
【来源:《中国德育》2017年第21期】
【微信编辑:崔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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