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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康丽颖:推进家风校风民风建设 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康丽颖 中国德育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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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研究”(VFA210004)的研究成果。

家风是一个家族代代相传沿袭下来的体现家族成员精神风貌、道德品质、审美格调和整体气质的家族文化风格。家风对家族的血脉传承和民族的发展都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家风既是家庭中的生活智慧,也是家庭的文化品格、精神追求、人格特质。它是一个家庭长期培育形成的一种文化和道德氛围,有一种强大的感染力量,是家庭伦理和家庭美德的集中体现。校风是全校师生经过长期共同努力,在教与学中精神风貌的结晶或写照。[1]民风民俗是特定区域内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是社会文化传承的产物。[2]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需要以家风建设为基础,开展校风和民风建设,构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教育生态环境。 

一、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已经成为教育政策热词


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是指国家为推动教育目的实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由政府驱动、学校(幼儿园)主导、社会支持、家庭参与、多元主体协作的共建共治共享的教育工作系统及工作原理。在协同育人机制建设过程中,“育人”是核心,“协同”是关键,“机制”是保障。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最终要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指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在我国,家校社协同育人在政策文本中最早出现在21世纪初,伴随教育改革实践的不断推进,政策文本对三者关系的表述也不断深化。2002年,全国妇联、教育部共同印发《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提出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配合”。2007年,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等八部委联合制定印发《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提出“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2016年,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九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出“继续巩固发展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的指导服务网络”。2019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2020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从“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目标出发,提出了“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2021年相继印发的三个文件都针对家校社协同育人提出了要求。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从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的角度,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出“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让教育回归育人本色,离不开家庭、学校乃至全社会的协同配合。2021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这从法律高度明确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要紧密结合、协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为家庭教育确立了行为规范,也为国家和社会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制定了措施、确立了目标。2022年3月,《关于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提出,要构建全链条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协同育人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实验区、创新实践基地作用,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有效机制和模式,及时总结推广鲜活经验和做法。”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角度提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与此同时,报告还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层面阐释了“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2023年1月17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法规的形式进行价值引导和行为规范,为各地推动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对“增强协同育人共识,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从这一系列高密度的政策文本中可以看出两方面的变化。一是政府对学校、家庭、社会育人问题愈发重视,其政策表达经历了从推动到健全、从网络到机制的变化,这里面隐含的是一种自觉的、有顶层制度设计、有专业支持的系统化的科学育人生态链建构。二是表述经历了“社会—社区—社会”的转变,从社区到社会,育人的生态系统链不断扩大,涵盖整个社会,要求尽可能多的人参与育人实践活动,这与“大政府、大社会”的理念有契合之处,旨在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也为家校社协同推进家风校风与民风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需要破解的难题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性困扰成为教育热议的话题之一。未成年人的发展问题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不协同有很大关系,目前在健全协同育人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破解的难题,如目标不一致、关系不协调、资源不共享、责任不共担、功能不互补、发展不全面等。家长对孩子非理性的成长预期带来的高焦虑及青少年心理健康等问题,都是需要通过家校社协同来共同破解的课题。 

一是家校社之间目标不一致、责任不共担。家校社三方在协同育人中的利益和立场上并没有保持一致性与差异性并存。例如,家长关注自己孩子成长,教师强调学生集体发展;家长希望教师能够全部承担和孩子学业相关的责任,而教师则希望家长把孩子的习惯培养好,承担更多指导孩子学习的责任。这导致家长和教师之间彼此不信任甚至相互指责。此外,一些学校忽视学生的差异性特征,甚至把家长当成批改作业的“免费劳动力”,把家委会当成“收费委员会”,甚至会举办一些无实质效果的家长集体性活动等。这些做法不仅无益于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的组织构建,甚至还可能成为家校社关系紧张、矛盾冲突的根源。 

二是部门之间关系不协调、资源不共享。家校社协同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落实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由于政府层面的信息交流机制以及协同工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个别地方部门之间本位主义问题突出,权责边界不明,甚至履职不到位,导致配合不顺畅、行动不协调、资源共享及利用效率不高,致使工作合力不强,影响了协同育人工作的整体推进。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立足于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加强家庭建设”,既要体现私人领域的家庭与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的内部需求,又要充分发挥政府驱动、学校引导、家庭参与,以及公益性社会教育机构、社区组织和市场化运作的教育资源配置的支持作用,协调多元主体参与,发挥家庭教育作用,完善学校教育功能,健全社会教育机构的育人功能。通过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家庭教育缺失问题,改善家风;解决学校教育不完善问题,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和谐的校风;解决社会教育不健全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儿童健康成长的民风民俗。为根治社会上的课外培训机构通过市场化运作裹挟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这一痼疾,从根本上推动校外培训机构的功能转型,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三、通过家风校风民风建设促进教育生态重构


教育生态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规范环境在内的复合生态环境影响。其中,自然环境主要是指各种自然地理空间及自然资源系统与循环,自然环境为个体生存和发展提供适宜的空间和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社会环境又称结构环境,由政治、经济、人口、家庭、职业等环境要素组成;规范环境又称价值环境,是人类在社会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态度、风气、价值观念等。[3]家风校风和民风属于教育生态中的规范环境建设,体现的是构建协同育人新格局的价值内涵。 

教育孩子原本是家庭的一个重要职能,近代学校教育制度产生之后,教育的大部分功能转移到了学校。英国学者吉登斯从现代性的视角审视这种转移,并用 “脱域机制”一词来分析教育孩子的职责如何离开家庭,交由学校专家系统来实施。[4]学校成为儿童开展系统化学习的重要机构,家庭不再是工作与生活、教育与生活深度融合的地方。当儿童获取知识、取得学业成就更多依赖学校的时候,家庭中的亲子互动也必然围绕着学校教育展开。当父母开始成为儿童学习的辅导者和监督者,家庭也由此沦为儿童完成作业的寓所。公共教育全方位闯入家庭私人领域的结果,使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课业压力、学习负担和亲子冲突让父母和孩子苦不堪言。坚持协同育人,明确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的责任边界,避免家庭教育学校化是家长和教师都应该面对的问题。 

教育生态重构要开展教育命运共同体建设。教师、家长、社区、社会教育机构和所有社会成员应该围绕儿童成长建立教育命运共同体。与利益共同体不同的是,教育命运共同体应该抛弃狭隘的功利主义偏见,以共同利益为先,遵循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全体学生共享发展。共享发展是人人享有,不是少数人享有。二是所有学生全面共享。全面保障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平等获得教育资源、平等参与班集体活动、平等依据个人表现获得奖励的机会。三是家校社共建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广泛吸纳家长和社区、社会教育机构参与学校建设,参与课程资源开发,参与学生发展的指导,最终形成家长参与、社会支持、人人尽力和人人都有成就感的良好局面。 

四、推进家风校风民风建设开展协同育人探索


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要实现家庭环境、办学环境和育人环境的整体优化,要以家风建设为基础推进校风和民风建设。

一是以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进家庭家风建设。由学校提供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已经全面启动。2023年1月17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学校要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学校专业指导优势;切实加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建设,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与绩效纳入教师考评体系。”但是,多数学校开展的活动,还仅仅停留在请专家和优秀家长举办家庭教育讲座上。由于缺乏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者,各地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良莠不齐,其科学性、专业性、有效性和针对性都有待提高。儿童社会化是通过模仿和学习来实现的,父母和教师都是模仿的对象,社会环境中的人和事也会对他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父母与教师的言传身教和社会影响的境教。此外,家长在成长过程中并没有受过如何为人父母的专业化训练,他们是在养育和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边探索边实践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要帮助父母通过发展社会化和孩子一起成长,父母与孩子的共同成长包括父母因孩子成长而成长,也包括孩子因父母成长而成长。 

二是以校风建设推动学校协同育人工作的深度开展。对于学校教师而言,虽然在入职前受过专业化的训练持证上岗,但是,现代社会教育情境的复杂性,使得职前一次性学习不可能受用终身,教师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才能不断成长。教师要指导家长读懂孩子,指导家长了解儿童成长的阶段性和顺序性特点,理解成长过程中师生和亲子冲突的原因,掌握沟通和情绪调控的策略与方法,运用沟通理性解决问题。以校风建设推动学校协同育人工作的深度开展应该遵循如下路径。其一,吸纳家长参与校风建设,从私人领域面向公共领域,正视家庭教育向社会生活和公共生活敞开的事实,帮助家长超越个体经验的局限,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旨归教育孩子,参与教育命运共同体建设。其二,注重校风建设推动家风建设,通过学生参与影响家长,帮助家长从个人利益诉求转向公共利益的追求,从对儿童个体及当下发展的关注转向对儿童群体及未来发展的支持。其三,建设和谐的家校关系,营造沟通理解的共识型校园文化,指导家长从自发开展家庭教育转向群体自觉,通过学习、思考和实践,以稳定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开展家庭教育,在形成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育儿方法中,与学校教育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三是以民风民俗改善营造儿童成长的教育生态环境。家校社协同的影响必然会延伸到社区并促进民风的改善。通过社会多元主体协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利氛围,最终促进家校社的良性互动。其一,民政、妇联、共青团、关工委以及卫生、文化、文明办等部门相互支持和协同,带动育人环境、办学环境和家庭环境的整体优化。同时,基层政府组织、中小学幼儿园、社会教育机构、早教托育机构、医疗保健机构、新闻媒体和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等,要协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其二,社会多元主体协作要做到责任分担、相互协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清楚的责任划分,构建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体制机制,使得基层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教育机构等能够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权利。其三,协调好多元主体责任分担与共担之间的关系,共同支持协同育人。社会协同要做到平等参与、相互促进。要从价值选择、组织属性、功能实现三重维度,保证多部门、多主体能够围绕协同育人开展工作,协调好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之间的关系;在对家庭教育指导的公共属性、家庭教育的私域特点进行规范的基础上,促进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学校、教育机构与家庭之间的共同参与、平等合作。其四,专业支撑,提升协同育人质量。高校和科研院所以科研成果促进政策和实践改善,家庭教育、协同育人作为高校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重要内容,研发出台协同育人师范教育和教师职前、职后的专业培训体系、本土专业技术规范,着力培养一批致力于家庭教育和协同育人工作的骨干力量,在广大教师中传播普及专业知识。其五,营造尊师重教、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各社会主体积极开展奖教奖学、助教助学活动。发掘和推广协同育人先进事例和典型经验,利用公共媒体和网络宣传,促进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鼓励家长参与子女教育,引导社会支持学校和家庭教育,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健康教育生态

参考文献:

[1]熊贤君.润物细无声:民国著名中小学纯正校风的追求[J].教育研究与实验,2021(2):42-47.

[2]王国胜,论先秦的社会治理思想与民风建设[J].湖北社会科学,2011(9):122-124.

[3]范国睿.教育生态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23-28.

[4]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后果[M].田禾,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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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康丽颖,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中国德育》2023年第3期】

【责任编辑:刘洁】

【中国德育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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