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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首例!两名“飞手”被处罚!

南昌公安
2024-11-12



首例无人机“违飞”案件


带你走出法规“盲区”



警方提示: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真高120 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机场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军事禁区、等区域设为管制空域。如需在管制空域范围内飞行的,须提前向对应飞行管制分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提出飞行申请,得到许可后,方可飞行。


未实名登记、未登记备案报批、未报批在管制空域内飞行……

这些行为都是“黑飞”违法行为!


2024年7月15日,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卧龙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这是2024年1月1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施行以来,红谷滩公安查处的首例无人机“黑飞”案件。

2024年6月底,两名无人机飞手在管制空域违规操作无人机,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警方调查询问,被查获的两名男子许某、甘某系某数字传媒科技公司职员,因商业用途需要获取南昌一江两岸建筑物外立面图像做展板。为图方便,两人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飞行并采集数据,两人对各自违反相关条例的行为供认不讳。

红谷滩公安分局卧龙派出所依法对两名飞手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来  源 | 红谷滩分局

监  制 | 陈国梁     审  核 | 彭   芳

校  对 | 宋   超     编  辑 | 章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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