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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聚焦】河南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自我检视提升构建“铁案”工程

清风信阳 20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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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案件中违反廉洁纪律受礼的行为,应该认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因为大部分收受礼金的行为都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同时要对党的十八大以前的受礼行为予以单独表述。大家的意见呢?”


“同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理室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答复。”


不久前,河南省某市纪委监委的会议室里摆满了卷宗,7名同志边翻看卷宗边讨论。这是河南省纪委监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调研的工作现场。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河南省纪委监委通过报批案件的审理、日常的问题咨询和听取工作汇报,发现各地在案件的定性处理、取证形式、文书规范、法规援引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与保障案件质量、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探索新形势下提高案件质量的有效路径,河南省纪委监委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调研工作,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

图为河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现场。张翼飞 摄


落实政治责任 突出评查重点


“审查调查要对每起案件事实证据负责,要从维护党的领导和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去看待案件质量问题,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不是单纯的业务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正晓表示。


据介绍,评查时重点关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件,严格落实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的政治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我们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河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评查抽取的案件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重点关注涉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保追责等违纪违法案件,关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案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某市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孙某,任职期间,涉黑组织成员张某在其辖区内开发房地产,因征地补偿等问题与群众发生冲突,多次打伤群众。孙某利用职权协调派出所对张某不予刑事立案,还帮助其协调解决其他问题,后收受张某钱款3万元。办案人员认为孙某涉嫌受贿犯罪。经过研判,评查组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在认定孙某涉嫌受贿犯罪的同时,还应认定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构成违反群众纪律。


为进一步保障监察体制改革成效,重点抽取职务犯罪案件、非党员监察对象的职务违法案件,重点关注派驻以及高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等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地方的案件。


“村委会主任是非党员监察对象,给予政务撤职处分是错误的。应该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由相关部门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当选资格等处理或者责令其辞职。”监察体制改革以后,由于各项工作还处于探索中,很多规定不明确,特别是对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违法案件的处理,县(市、区)对法规理解不到位,实践中执行较为混乱,标准不统一。评查组坚持问题导向,抽取案件时既做到突出重点问题,又做到全面了解情况,为下一步有针对性的整改落实奠定基础。


严格对标要求 明确评查标准


“某厅副处长徐某违纪案,无移送审理签批手续扣5分,审理报告中缺少被审查人态度与认识、涉案财物情况扣2分,调取书证缺少调取人签名、调取时间和地点扣2分……”


评查组人员一边翻阅卷宗,一边对照《案件质量评分细则》,将卷宗材料中不符合细则的要求和扣分情况填写到《案件质量个案评查表》的相应事项下。据介绍,案件评查标准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分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8个方面24个小项,明确列举了77类扣分情形和对应分值。


“市委委员李某,2017年6月19日对其立案,7月20日,在非党代会集中换届情况下,被免去市委委员职务,市纪委未按照党章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扣40分。”“某厅副处长杨某违纪案,未进行违纪违法事实见面程序,扣40分。”


评查组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要制度在审查调查中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凡重点程序、关键事实认定有重大问题的,坚决纠正。


“多数违纪违法问题基本事实不清楚,或者事实认定错误的,属于重大质量问题,扣40分;违纪违法事实未按规定与被审查调查人见面的,属于侵犯党员权利的重大问题,扣40分;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的,属于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力,扣40分;未落实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属于严重损害纪律严肃性,扣40分。”河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除77类扣分情况外,针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质量问题,评查组认真听取承办人等相关人员的案情介绍,了解卷宗外的“活情况”,再经集体讨论,客观、公正进行评判。


据统计,这次评查共发现24类1321个问题。其中,事实清楚方面94个占7%;证据确凿方面220个占17%;定性准确方面170个占13%;处理恰当方面61个占5%;程序合规手续完备方面468个占35%;管理规范方面308个占23%。


创新评查方式 注重评查效果


“这个受处分人的平时考核有问题。根据我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规定,被给予撤职处分后,从受处分当月起12个月内确定为‘差’等次,从受处分的第13个月起12个月内不确定等次。这里都定为‘差’等次是不对的。”来自某市人社部门的评查组成员在某厅的人事部门查看考核系统时,很快就发现了问题。


据介绍,为保证评查力量,抽调人员时考虑上下联动、内外结合,不仅抽调熟悉基层工作的县(市、区)纪委监委业务骨干,还抽调了市级人社部门的相关人员,主要负责检查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


为提高评查效率,评查采取县区案件与省辖市案件集中统一评查,阅卷与处分决定执行同步进行的方式。每个评查组平均评查3至4个省辖市和县区纪委监委的案件,6个评查组共抽查了全省18个省辖市、81个县(市、区)、9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317起案件,基本实现评查单位和案件类型的“全覆盖”。


“涉案人员的相关证言材料都应当附卷。从事实证据认定的角度看,目前这个案件仅有被审查调查人一方笔录,认定违纪的证据是不足的。但从你们介绍的情况看,这不是案件本身的证据有问题,而是由于工作中的不规范造成疑似案件质量问题。”


“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这是我们工作的疏忽。这个案件涉案人员较多,当时没有按照一人一事去装卷,会后我们立刻将相关材料提取附卷。”


8月13日,评查组在某单位即时反馈会议上当场指出问题。8月15日,该单位就向评查组主动提交了相关整改落实报告。


为提升评查效果,评查采取立行立改和统一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可即时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要求立行立改;对发现的程序性问题、规范性问题采取统一梳理通报,要求及时整改;发现对中央规定和精神落实不到位的认识问题,现场宣讲,把业务指导工作做实到基层。


坚持问题导向 落实制度机制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非常必要,监察体制改革后,各项工作一直在探索中规范,通过质量评查明确标准、统一规范,以后工作也有了标尺。我们一定认真学习通报材料,避免问题重复出现。”不久前,河南省纪委监委某审查调查室负责人在常委会上听完调研报告后由衷地说。


据介绍,河南省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进一步推进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切入点,通过对评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做到自我检视、自我完善、自我提升。河南省纪委常委会要求将评查通报材料印发机关各部室、直属机构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积极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工作列为省纪委办公厅督查的重要内容。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通报材料和反馈意见共25篇,由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向各地各单位分管审理工作的领导和审理部门负责同志进行面对面反馈。各地各单位及时向省纪委监委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并将具体要求及时贯彻落实到工作中。


据介绍,河南省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落实到《河南省纪检监察常用文书式样》和《审查调查模拟卷宗》中,要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严格执行使用,进一步推进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针对存在问题督促各地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河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文/张红艳 贾轶凡 王浩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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