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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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三十八章
《道德经》
第三十八章
-1-
[原文]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面后仁,
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
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
处其实,不居其华。
故去彼取此。
[译文]
有上等德的人,不自以为有“德”,所以是有德。下等德的人是有心施“德”,所以他无德。有着上等“德”的人“无为”出于无意,所以无所不为。下等“德”的人,“无为”出于有意,所以无所作为。上“仁”的人有所作为,而是出于无意。上“义”的人有所作为,而是出于有意。上“礼”的人,出于有意。若是得不到回报。则攘臂使人从之。所以失去了“道”而后是“德”。失去了“德”而后是“仁”。失去了“仁”而后是“义”。失去了“义”而后是“礼”。当社会需要用“礼”时,虚拟敲诈也就随之产生,祸乱也就随之而来了。自以为很聪明的人,是以智取巧,真是愚昧的根源呀。所以大丈夫应该守质朴的大道,不虚伪敲诈,舍去礼的浮华,取用道德厚实。
马王堆版《道德经》
道恒无名,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镇之以无名之朴,
夫将不欲,不欲以静,
天地将自正。
-2-
王弼《道德经注》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德者,得也。常得而无丧,利而无害,故以德为名焉。何以得德?由乎道也。何以尽德?以无为用,以无为用则莫不载也。故物无焉则无物不经,有为则不足以免其生。是以天地虽广,以无为心;圣王虽大,以虚为主。故曰以复而视,则天地之心见;至日而思之,则先王之至睹也。故灭其私而无其身,则四海莫不瞻,远近莫不至;殊其己而有其心,则一体不能自全,肌骨不能相容。是以上德之人,唯道是用,不德其德,无执无用,故能有德而无不为。不求而得,不为而成,故虽有德而无德名也。下德求而得之,为而成之,则立善以治物,故德名有焉。求而得之,必有失焉。为而成之,必有败焉。善名生,则有不善应焉。故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也。无以为者,无所偏为也。凡不能无为而为之者,皆下德也,仁义礼节是也。将明德之上下,辄举下德以对上德。至于无以为极下德下之量,上仁是也。足及於无以为而犹为之焉,为之而无以为,故有为为之患矣。本在无为,母在无名,弃本舍母而适其子,功虽大焉,叉有不济。名虽美焉,伪亦必生。不能不为而成,不兴而治,则乃为之,故有弘普博施仁爱之者,而爱之无所偏私。故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也。爱不能兼,则有抑抗正真而义理之者,忿枉佑直,助彼攻此,物事而有以心为矣。故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也。直不能笃,则有游饰修文礼敬之者,尚好修敬,校责往来,则不对之间忿怒生焉。故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夫大之极也,其唯道乎。自此已往,岂足尊哉。故虽德盛业大,富而有万物,犹各得其德,而未能自周也。故天不能为载,地不能为覆,人不能为赡万物。虽贵以无为用,不能舍无以为体也。不能舍无以为体,则失其为大矣,所谓失道而后德也。以无为用,德其母,故能己不劳焉,而物无不理。下此已往,则失用之母。不能无为而贵博施,不能博施而贵正直,不能正直而贵饰敬,所谓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也。夫礼也所始,首於忠信不笃,通简不阳。责备於表,机微争制。夫仁义发於内,为之犹伪,况务外饰而可久乎?故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前识者,前人而识也。
即下德之伦也,竭其聪明以为前识,役其智力以营庶事。虽德其情,奸巧弥密;虽丰其誉,愈丧笃实。劳而事昏,务而治秽,虽竭圣智而民愈害。舍己任物,则无为而泰。守夫素朴,则不顺典制。听彼所获,弃此所守,识道之华而愚之首。故苟得其为功之母,则万物作焉而不辞也,万事存焉而不劳也。用不以形,御不以名,故仁义可显,礼敬可彰也。夫载之以大道,镇之以无名,则物无所尚,志无所营,各任其贞,事用其诚,则仁德厚焉,行义正焉,礼敬清焉。弃其所载,舍其所生,用其成形,役其聪明,仁则诚焉,义其竞焉,礼其争焉。故仁德之厚,非用仁之所能也。行义之正,非用义之所成也。礼敬之清,非用礼之所济也。载之以道,统之以母,故显之而无所尚,彰之而无所竞。用夫无名,故名以笃焉。用夫无形,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故母不可远,本不可失。仁义,母之所生,非可以为母;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为匠也。舍其母而用其子,弃其本而适其末,名则有所分,形则有所止。虽极其大,必有不周;虽盛其美,秘有患忧。功在为之,岂足处也。
苏辙《老子解》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
聖人縱心所欲不逾矩,非有意於德而德自足。其下知德之貴,勉強以求不失,蓋僅自完耳,而何德之有?
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
無為而有以為之,則猶有為也。唯無為而無以為之者,可謂無為矣。其下非為不成,然猶有以為之,非徒作而無衛者也。
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
仁義皆不免於為之矣,其所以異者,仁以無以為為勝,義以有以為為功耳。德有上下,而仁義有上無下,何也?下德在仁義之間,而仁義之下者,不足復言故也。
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仍之。
自德以降而至於禮,聖人之所以齊民者,極矣。故為之而不應,則至於攘臂而強之;強之而又不應,於是刑罰興而甲兵起,則徒作而無衍矣。
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忠信而無禮,則忠信不見,禮立而忠信之美發越於外。君臣父子之間,夫婦朋友之際,其外桌然,而其中無餘矣。故順之則治,違之則亂,治亂之相去,其間不能以髮,故日亂之首也。
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
聖人玄覽萬物,是非得失,畢陳於前,如鑑之照形,無所不見,而孰為前後?世人視止於目,聽止於耳,思止於心,冥行於萬物之間,役智以求識,而偶有見焉,雖自以為明,而不知至愚之自是始也。
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處其薄,居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
世之鄙夫,樂其有得於下而忘其上,故喜薄而遺厚,采華而棄實,非大丈夫,孰能去彼取此?
-1-
《韩非子》
德者,内也。得者,外也。"上德不德",言其神不淫于外也。神不淫于外,则身全。身全之谓德。德者,得身也。凡德者,以无为集,以无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为之欲之,则德无舍;德无舍,则不全。用之思之,则不固;不固,则无功;无功,则生于德。德则无德,不德则有德。故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德,是内部所具有的。得,是从外部获取的。《老子》中“上德不德”这句话,是说具有上德的人的精神不游离自身。精神不外露,自身就能保全。自身能够保全,也就叫做“德”。“德”即得到自身。凡是德,都是以无为来积聚,以无欲来成就,以不思虑来得到安定,以不使用来得到巩固的。如果有为、有欲,德就无所归宿;德无所归宿,就不完整了。如果使用了,思虑了,德就不能牢固;不牢固,就没有功效;没有功效是由于自以为有德。自以为有德,就没有德;不自以为有德,就保全了德。所以《老子》说:“上德不自以为有德,因此才有德。”
所以贵无为无思为虚者,谓其意无所制也。夫无术者,故以无为无思为虚也。夫故以无为无思为虚者,其意常不忘虚,是制于为虚也。虚者,谓其意无所制也。今制于为虚,是不虚也。虚者之无为也,不以无为为有常。不以无为为有常,则虚;虚,则德盛;德盛之为上德。故曰:"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也。"仁者,谓其中心欣然爱人也;其喜人之有福,而恶人之有祸也;生心之所不能已也,非求其报也。故曰:"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也。"
推崇无为、无思作为虚的原因,是说人的心意不受任何牵制,那种不懂道术的人,故意用无为、无思来表现虚。故意用无为无思来表现虚的人,他的心意常常不忘记虚,这就是被虚所牵制了。虚是说他的心意不受牵制。现在被虚所牵制,就是不虚了。真正做到虚的人,在对待无为上,不把无为当作经常要注意的事。不把无为当作经常要注意的事,就虚了;虚了,德就充足;德充足了,也就叫做上德。所以《老子》说:“上德无为而又无所不为。”仁是说内心自发地去爱人,是说喜欢别人得到幸福而不喜欢别人遭到祸害;是抑制不住的内在感情冲动,并不是为了求得别人的报答。所以《老子》说:“上仁有所表现的话,并不是怀着目的而去表现的。”
义者,君臣上下之事,父子贵贱之差也,知交朋友之接也,亲疏内外之分也。臣事君宜,下怀上宜,子事父宜,贱敬贵宜,知交朋友之相助也宜,亲者内而疏者外宜。义者,谓其宜也,宜而为之。故曰:"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也。"
义是指君臣上下的联系,父子贵贱的差异,知交朋友的交往,亲疏内外的分别。臣子侍奉君主适宜,下属依恋上司适宜,孩子侍奉父亲适宜,卑贱礼敬尊贵适宜,知交朋友互助适宜,内亲外疏适宜。义就是说处理各种关系很适宜,适宜的才去做。所以《老子》说:“上义表现出来,是怀着目的而去表现的。”
礼者,所以貌情也,群义之文章也,君臣父子之交也,贵贱贤不肖之所以别也。中心怀而不谕,故疾趋卑拜而明之;实心爱而不知,故好言繁辞以信之。礼者,外饰之所以谕内也。故曰:礼以貌情也。凡人之为外物动也,不知其为身之礼也。众人之为礼也,以尊他人也,故时劝时衰。君子之为礼,以为其身;以为其身,故神之为上礼;上礼神而众人贰,故不能相应;不能相应,故曰:"上礼为之而莫之应。"众人虽贰,圣人之复恭敬尽手足之礼也不衰。故曰:"攘臂而仍之。"
礼是体现内心感情的,是各种义的有条理的表现,是用来规定君臣、父子之间的关系的。是表明贵贱、贤不肖之间的区别的。内心依恋而不能表达,所以用疾趋卑拜等动作来加以表明;心里确实有所爱慕而对方却不了解,所以用美好动听的言辞来加以申述,礼是用来表明内心感情的外部文饰。所以说,礼是用来体现内心感情的。凡人受外界事物的影响而有所动作,并不懂得这种动作就是他自身的礼。一般人的行礼,是用来尊重别人的,所以有时认真,有时马虎。君子的行礼,是为了他自身的需要;为了自身的需要,所以专心一意地对待它而使它成为上礼;上礼专心一意而一般人却三心二意,所以两方面不能相应;两方面不能相应,所以《老子》说:“上礼实行了却没有人响应。”一般人虽是三心二意,圣人仍然保持恭敬,一举一动都遵守礼,毫不懈怠。所以《老子》说圣人“竭尽全力继续行礼”。
道有积而积有功;德者,道之功。功有实而实有光;仁者,德之光。光有泽而泽有事;义者,仁之事也。事有礼而礼有文;礼者,义之文也。故曰:"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失仁,失仁而后失义,失义而后失礼。"
道有所积聚,而积聚又有所功效;德也就是道的功效。功效有实际表观,有实际表观就有光辉;仁也就是德的光辉。光辉有它的色泽,色泽有表现它的事情;义也就是表现仁的事情。事情有礼的规定,礼有文采的外观;礼也就是义的文采外观。所以《老子》说:“失去道之后,就失掉了德;失去德之后,就失掉了仁;失去仁之后,就失掉了义;失去义之后,就失掉了礼。”
礼为情貌者也,文为质饰者也。夫君子取情而去貌,好质而恶饰。夫恃貌而论情者,其情恶也;须饰而论质者,其质衰也。何以论之?和氏之璧,不饰以五采;隋侯之珠,不饰以银黄。其质至美,物不足以饰之。夫物之待饰而后行者,其质不美也。是以父子之间,其礼朴而不明,故曰:"理薄也。"凡物不并盛,阴阳是也;理相夺予,威德是也;实厚者貌薄,父子之礼是也。由是观之,礼繁者,实心衰也。然则为礼者,事通人之朴心者也。众人之为礼也,人应则轻欢,不应则责怨。今为礼者事通人之朴心而资之以相责之分,能毋争乎?有争则乱,故曰:"夫礼者,忠信之薄也,而乱之首乎。"
礼是情感的描绘,文采是本质的修饰。君子采纳情感而舍弃描绘,喜欢本质而厌恶修饰。依靠描绘来阐明情感的,这种情感就是恶的;依靠修饰来阐明本质的,这种本质就是糟的。和氏壁,不用五彩修饰;隋侯珠,不用金银修饰。它们的本质极美,别的东西不足以修饰它们,事物等待修饰然后流行的,它的本质不美。因此父子之间的礼纯朴自然而不拘形式,所以说,礼是淡薄的。一切事物不能同时旺盛,阴阳就是这样;事理总是正反相互排斥的,威和德就是这样;实情深厚的外貌就淡薄,父子之间的礼就是这样。由此看来,礼节繁琐是内心真实感情衰竭的表现。既是这样,那么行礼这事,正是为了沟通人们朴实的心意。一般人的行礼,别人回礼就轻快欢乐,不回礼就责怪怨恨,现在行礼的人本想从事于沟通人们朴实的心意,但却给众人提供了指责自己的借口,能不发生争执吗?有争执就乱,所以《老子》说:“礼是忠、信淡薄的表现,是产生争乱的开端。”
先物行先理动之谓前识。前识者,无缘而妄意度也。何以论之?詹何坐,弟子侍,牛鸣于门外。弟子曰:"是黑牛也在而白其题。"詹何曰:"然,是黑牛也,而白在其角。"使人视之,果黑牛而以布裹其角。以詹子之术,婴众人之心,华焉殆矣!故曰:"道之华也。"尝试释詹子之察,而使五尺之愚童子视之,亦知其黑牛而以布裹其角也。故以詹子之察,苦心伤神,而后与五尺之愚童子同功,是以曰:"愚之首也。"故曰:"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首也。"
在事物没有出现之前和事理没有表现出来之前就行动,叫做前识。前识是没有依据而作出的胡乱猜度。凭什么这样呢?詹何坐着,弟子侍侯,牛在门外叫。弟子说:“这是头黑牛而有白额。”詹何说:“对。这是头黑牛。但白色在它角上。”叫人去看,果然是黑牛而用布包着它的角。用詹何的方法来扰乱众人的心,华而不实啊。太危险了!所以说前识“是道的虚华的表现。”不妨放弃詹何的明察,而叫五尺愚童去看,也知道是黑牛而用白布包着它的角。所以用詹何的明察,劳心伤神,然后才能和五尺愚童同等效果,因此说前识“是愚意的开端”。所以《老子》说;“前识是道的虚华的表现,是愚蠢的开端。”
所谓"大丈夫"者,谓其智之大也。所谓"处其厚而不处其薄"者,行情实而去礼貌也。所谓"处其实不处其华"者,必缘理,不径绝也。所谓"去彼取此"者,去貌、径绝而取缘理、好情实也。故曰:"去彼取此。"
《老子》中所说的“大丈夫”,是说他的智慧很高。所说的“立身淳厚而不立身轻薄”,是说表观真情实感而去掉外表的礼貌。所说的“立身朴实而不立身虚华”,是说必须遵循事理而不简单跨越事理。所说的“去掉那个,采取这个”,是说去掉礼貌、简单跨越事理而采取遵循事理、喜欢真情实感。所以《老子》说:“去掉那个,采取这个。”
-2-
《史记》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法来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无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导百姓,用礼教来统一他们的言行,百姓们就既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
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
老子说:“最有道德的人,从不标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法令愈加严酷,盗贼就愈多。”
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太史公说:这些说得都对!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密,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最为严重的时候,上下互相推诿责任,以致于国家无法振兴。在当时,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段,如何能胜任其职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种情况下,一味讲道德的人便要失职了。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发生!”
“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
老子说:“下愚之人听人讲起道德就大笑。”这不是假话。
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不至于奸,黎民艾安。
汉朝初年,修改严厉的刑法,改为宽松的刑法,废除法律繁杂之文,改为简约朴实的条文,法网宽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鱼,而官吏的政绩却很显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为,百姓平安无事。
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由此看来,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道德,而不是严酷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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