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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插班
招生方案
2023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以及《南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3〕3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特制订《2023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学插班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一、受理对象
1. 非九江镇公办学校学籍的九江镇户籍插班学生。2. 符合南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规定的九江镇高层次人才子女插班学生。(高层次人才,是指当年4 月15 日前已纳入我区人才库管理的人才)说明:不接受以下几类学生的插班申请:没有全国学籍号,处于休学、受处分期间的学生,本镇公办学校现就读学生。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6月28日(星期三)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插班申请)三、报名地点
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招生办公室(地址:九江镇政府B座二楼,请留意指引牌)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九江户籍插班学生
1. 《2023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插班申请表》(详见附件1);2.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户主页)+学生页,首页(户主页)+父页,首页(户主页)+母页,共3页)。
九江镇高层次人才子女插班学生
1. 《2023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插班申请表》(详见附件1);2.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户主页)+学生页,首页(户主页)+父页,首页(户主页)+母页,共3页);3.能反映学生与高层次人才父(母)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证等。4.《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申请表》(咨询本单位人事部门)5.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截止当年4月15日起往前推算在九江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凭证(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盖公章确认)。五、转学插班入读学位安排原则
1.如果转学插班申请人数少于当年该年级可供转学插班学位数,直接由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安排插班学位。2.如果转学插班申请人数多于当年该年级可供转学插班学位数,则由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围名单。3.申请人参照《转学插班片区划分、学位数及学校一览表》选报片区,由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根据各片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4.选报片区学位未能安排的,如果申请人向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片区学校插班,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若其他片区没有剩余学位,则会告知申请人暂缓转学。5. 不服从统筹安排者,视为放弃插班学位。
六、转学插班片区、学位数及对应学校一览表
七、审核结果及录取注册时间
2023年7月21日前,由录取学校通知。八、注意事项
(一)瞒报并擅自变更就读年级,取消插班申请资格。(二)凡提交虚假、伪造材料的,取消插班申请资格。(三)户口簿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收复印件退原件,复印件收取后汇总转职能部门审核。复印件由申请人父(母或监护人)手写“该复印件由本人提供,真实有效”,并签名。(四)家长可联系现就读学校查询学生的全国学籍号(五)不服从统筹安排者,视为放弃插班学位。
九、咨询及投诉电话
01
咨询电话
电话:86589026 联系人:程老师、梁老师电话:86507851 联系人:周老师02
投诉电话 86557181
附件1:《2023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插班申请表》
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