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1. 非九江镇公办学校学籍的九江镇户籍插班学生。
2.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插班。按市、区教育局联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下发的名单统筹安排学位。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学优待办法,详见《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里》(南教基〔2023〕155号)。
说明:不接受以下几类学生的插班申请:没有全国学籍号,处于休学、受处分期间的学生,本镇公办学校现就读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日(星期三)—7月4日(星期四)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逾期不再受理插班申请)
三、报名地点
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招生办公室(地址:九江镇政府B座二楼,即入政府大门口左转,请留意指引牌或咨询门卫)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九江镇户籍插班生需提交以下资料:
1. 《2024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插班申请表》(详见附件1);
2.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是指有户口地址那一页)+学生页,首页+父页,首页+母页,共3页】。
五、转学插班入读学位安排原则
1.如果转学插班申请人数少于当年该年级可供转学插班学位数,直接由九江镇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插班学位。
2.如果转学插班申请人数多于当年该年级可供转学插班学位数,则由九江镇招生办公室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并统筹安排入围名单学位。
3. 不服从统筹安排者,视为放弃插班学位。
六、审核结果及录取注册时间
2024年7月20日前,由录取学校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瞒报并擅自变更就读年级,取消插班申请资格。
(二)凡提交虚假、伪造材料的,取消插班申请资格。
(三)户口簿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收复印件退原件,复印件收取后汇总转职能部门审核。复印件由申请人父(母或监护人)手写“该复印件由本人提供,真实有效”,签名并写上日期。
(四)家长可联系现就读学校查询学生的全国学籍号
(五)不服从统筹安排学位者,视为放弃插班学位,当年不再安排插班。
八、咨询及投诉电话
电话:86507851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86589026 联系人:梁老师
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
2024年6月26日
附件1:《2024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插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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