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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开始,吉安“民告官”又多了一个渠道……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11月28日,吉安市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揭牌成立,市政协副主席、市司法局局长张海峰,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阳东平共同为中心揭牌。
据了解,调处中心主要受理市中级法院收到的行政诉讼一、二审案件、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市中院与市司法局成立市行政争议多元调处领导小组,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统筹推进、具体指导调处中心的日常运作。调处员一般由行政机关推荐的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特邀调处员担任。
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市中院或市政府经审查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委托调处中心进行调处。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调处中心提出调处申请。行政争议调处期限为一个月,确需延长调处期限的,经调处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一个月。调处期限内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终止调处的,案件转回司法诉讼程序。
近年来,吉安法院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建设,全市3个集中管辖法院已全部设立跨区域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5个非集中管辖法院也挂牌设立了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调处中心建设初步形成“连点成面”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吉安中院将以调处中心的设立为契机,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探索实现“源头预防在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解纷模式,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贡献更大力量。
编辑:吉安中院新媒体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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