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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朗读者|新员工读书月之读《漫说纪法100例》——《违规公务接待》有感
孟 康
来自中建桥梁沿海分公司
党建纪检部
案例通报
2017年12月7日,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临城镇政府召开黄竹小学幼儿园征地工作推进会,镇干部和村干部6人参加会议。
议结束后,主持会议的该镇副镇长张某提议在机关内部食堂安排晚餐,还邀请其他分管的镇干部2人陪同就餐。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席间,他们违规饮酒。
经核查,此宴请属于同城接待,未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没有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工作日违规饮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高压态势之下,张某把纪律当耳边风,顶风作案。2018年2月1日,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者也受到相应处理。
为规范市社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社实际,特制定公务接待办法。
心得体会
本案例中张某,因违规公务接待成为通报的反面典型,作为公务人员,必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真正使厉行勤俭节约、遵守规定要求成为公务接待中的自觉习惯。
供稿|《漫说纪法100例》、沿海分公司
编辑|孟康
审核|劳占才、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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