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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对家族企业治理的影响丨德恒研究

锋说财富 德恒律师事务所
2024-08-23

乘改革开放的东风,“创一代”顺应时代潮流创立家族企业并做大做强,在当前国民经济的构成中,家族企业已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200万户,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达到92.3%1 ;据《中国家族企业与共同富裕研究报告》统计,家族企业已占到民营企业数量的80%以上2 。家族企业对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推动科技创新、参与社会公益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在优化治理机制、规范公司行为、强化主体责任等方面亮点纷呈,有诸多制度创新与解决实际问题的举措,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家族企业持续发展离不开健全的公司治理体系保驾护航,新《公司法》的修订对于家族企业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保障合规经营并进行家族企业顶层财富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深耕财富管理领域的专业律师团队,我们持续关注财富管理领域的新观点、新变化,本文结合当前新《公司法》修订热点,为客户分析相关修订对家族企业治理的影响,便于客户预先做好风险防控与规划,有效规避风险。

一、新增明确“董监高”合规义务,压实经营管理层责任

作为家族企业的管理者,家族客户及其家族成员在家族企业中通常是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出现。《公司法》的此次修改,完善并加强了“董监高”的合规义务,“董监高”需确保合规履职,减少因违规给家族企业和个人带来的责任与风险。

(一)相关条款修改




(二)对家族企业治理的影响



在企业发展初期,家族化治理模式沟通成本低、执行力强、易于抓住外部机遇,对家族企业发展有着明显优势。随着家族企业发展壮大,对管理层个人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新《公司法》界定了“董监高”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内涵与具体内容并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从法律层面明确“董监高”合规履职,利好家族企业的发展。

新《公司法》所展现出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规范,一方面有助于从法律角度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董监高”履职的风险。“董监高”应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风险防范,推动公司完善治理体系,为实现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责任规范

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并为家族力量掌握,是家族企业的显著特征。如果说上文提到的“董监高”是家族客户“管理者”身份的表现,那么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则是家族客户“控制者”身份的表现。新《公司法》修订的内容中,亦有对股权结构高度集中的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响应。

(一)相关条款修改




(二)对家族企业治理的影响



新《公司法》进一步强化了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首先,增加应当依法真实、完整、准确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信息的要求,明确禁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代持上市公司股票;其次,除了上文提到的“董监高”忠实勤勉义务,对于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样适用“董监高”忠实勤勉义务规定;再次,对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的规定要求家族企业未来应当做好内部监管责任治理。现实案例中,很多公司违法信披、财务造假的根源是控股股东、实控人示意,因此完善家族企业治理,重要一环是完善对控股股东、实控人的监管。对于家族客户来说,只有提高家族企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意识,才能从公司治理源头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三、严防关联交易风险,重视“横向穿透”

实践中,家族企业关联交易十分常见,家族内不同企业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甚至部分家族企业的掌门人可能将不同主体视为一体,方便随时调用资金或者划拨资产。新《公司法》进一步扩大了关联交易的监管领域,严防关联交易风险,同时扩张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横向穿透”家族企业。

(一)相关条款修改




(二)对家族企业治理的影响



关联交易条款的修改有利于规范家族企业关联交易行为的开展,扩大关联交易的监管范围,防止个别家族成员以及委派的外部人士私下进行利益输送,损害家族企业乃至整个家族的合法权益;而法人人格否认条款的扩张则将家族企业对外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连接”到每个独立公司,也就是说,如果家族企业内部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被认定为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双方均需承担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无疑在为家族企业规范化经营和管理敲响警钟,提醒家族企业掌门人应该及时做好事前防范,履行法定程序,合法合规开展家族企业内部关联交易以及妥善安排各家族企业商业机会,避免因企业之间人格混同而造成承担连带责任的不利后果。

简评和建议

家族企业治理的目标是结合家族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建立家族掌门人、家族成员、企业经营者共同治理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基础上,追求家族企业运行效率最优和利润最大化,增强家族企业竞争力。基于我们对新《公司法》的理解,我们建议家族客户通过提前布局,尽快调整,有效应对与防范可能存在或发生的法律风险,核心建议如下:

1.根据客户在家族企业中扮演的角色积极关注新《公司法》的合规义务,可咨询专业律师充分了解合规义务的具体要求和违规后果。在家族企业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中,积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避免承担违规责任。加强与家族企业合规治理紧密相关的“董监高”等重要岗位人员合规培训,相关人员应清晰认知合规与违规、罪与非罪的界限,避免在家族企业运营和权利行使过程中触碰“雷池”边界,实现家族企业有效合规治理。

2.家族企业可以考虑将所有权与经营权逐步分离,设置科学的治理结构,形成以职权、议事规则及运行方式等配套规则为核心的治理机制,充分利用权力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退出机制,保障家族企业健康发展及长久传承。

3.家族客户要注意做好企业与家族本身的风险隔离。家族企业在日常治理过程中,应当厘清家族内部与企业的产权界限,不合理的股权架构及治理方式将导致企业风险和股东风险不能充分隔离,产生新的连带责任风险。家族客户除了需要在家族企业内部建立起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合规与风控机制外,建议家族客户积极了解家族办公室、家族信托、家族基金会等新型财富管理工具,选择合适的财富传承工具,从而实现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的顶层架构设计,使家族企业行稳致远、基业长青。

如您对本文有任何意见或建议,亦欢迎联络作者探讨。

参考文献: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前三季度我国民营企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
https://www.samr.gov.cn/xw/zj/art/2023/art_6472125a0ab54fcaa4010feee1c92c1c.html

[2]数据来源:由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指导,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家族企业委员会主办的《中国家族企业与共同富裕研究报告》。

本文作者:



   郭卫锋 

     

   合伙人



郭卫锋,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德恒财富管理业务中心主任委员,香港注册外地律师,多次入选Chambers、LEGALBAND(家族财富管理)、IFLR1000、CLP(年度私人客户律师)、亚洲银行家等国际顶级法律媒体推荐律师榜单。E:guoweifeng@dehenglaw.com   




   付 晨 

     

   律 师



付晨,德恒财富管理业务中心委员,德恒北京办公室律师,长年服务顶级家族办公室和头部私募基金,主要业务领域为家办合规、财税合规及私募基金等。E:fuchen@dehenglaw.com




   李春妍 

     

   实习律师



李春妍,德恒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德恒北京办公室实习律师,服务顶级家族办公室、私募基金及慈善机构,主要业务领域为家办合规、家族慈善及影视娱乐等。E:licy@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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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tougao@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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