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这份开学返校告知书,请查收!
快乐的寒假已接近尾声
全新的学期即将开始
相信同学们
也很期待重返校园
为确保师生平安、有序返校
这份开学返校告知书,请查收!
开学返校时间安排
实行分批分类、错峰错时返校,具体安排如下:
学生返校时间:
第一批返校:2月19日,2021级学生;
第二批返校:2月20日,2020级学生;
第三批返校:2月21日,2019级学生。
教职工返校时间:2月17日
请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
返校条件&要求
01
隔离观察人员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期满的,再进行自我日常健康监测7天后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请返校。
02
返校前14天有省外或杭州旅居史
返校前14天有省外或者杭州旅居史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请返校,并于抵义后24小时内就近做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03
旅居史+星号+无需健康管理措施
返校前14天有省外旅居史且行程卡带星号但无需实施健康管理措施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请返校,并在抵义后第1天和第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04
有金华市外(除杭州外)旅居史
返校前14天有省内金华市外(除杭州外)旅居史的,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请返校。
05
14天内出现相关症状
返校前14天如出现发热、胸闷、干咳、腹泻等症状的,须经当地医院就诊确认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医院诊断证明申请返校。
06
以下情况,请暂缓返校
1.近14天内出现过发热等症状且未明确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
2.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2+14)的;
3.健康码为非绿码的;
4.近35天有境外(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旅居史的;
5.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
6.本土疫情发生地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人员等。
不符合以上返校条件的学生须主动向班主任报告具体情况,并办好相关暂缓返校的请假手续,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07
教职工
除以上规定外,教职工返校须:
1.新入职人员须接种新冠疫苗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请进校。
2.所有准备从金华大市外返义、返校(来校)人员,请提前通过“义乌防疫”二维码进行自主申报。
学生返校流程
01
返校前
1.持续做好每日“健康打卡”,如实上报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开学返校前14天,尽量不外出,减少与外人接触。
2.返校前需进行返校申请:通过手机微信“义乌工商学院信息中心”公众号-留言:“春季开学返校申请”,点击“2022年春季开学返校申请(健康申报)”办理。
3.返校申请端口于2月17日开放,申请后须经班主任、二级学院审核通过,请务必返校前完成申请审批,未经审批同意的暂缓返校。
4.义乌市外返校学生,请提前通过“义乌防疫”二维码进行自主申报。
5.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未接种且符合接种条件的学生来校前尽可能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02
返校中
1.采用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路途中注意交通安全、人身财物安全及防诈骗。
2.返校途中,若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应暂缓返程,并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
3.从正大门进入学校,入校时请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刷脸身份核验、测体温。
4.自驾车到校门时,除返校学生外,其他人员即停即走,严禁逗留。
5.义乌火车站设有学校公交专线,乘坐高铁返校的学生可乘坐公交专线到学校。
6.返校后需扫码(返校行程登记)向学校报备时间、车次等具体信息,并妥善保留车票以备核查行程及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03
返校后
1.开学后学校继续实行疫情防控日常管理规定,校园实行严格管理,离校须按规定办理手续,非必须不出校园。
2.每日早晚两次通过各栋公寓人脸识别红外测温仪进行体温检测(12点、19点前各1次)。实习学生,通过线上“实习打卡记录”对每日健康情况进行申报。
3.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待下一步处理,不得迟报、瞒报。
4.保持寝室环境整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通风,做好垃圾分类,不串门、不聚集、不饲养宠物。
教职工返校流程
01
返校前
教职工返校前应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于2月12日-15日在学校OA上填写教职工开学健康申报表(最多跑一次办事大厅—人事处—教职工开学健康申报表),经所在部门、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返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根据返校申请条件及要求做好把关工作。
02
返校中
提倡自驾返校,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程的,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口罩,注意保持手部卫生,勤洗手,少交流,减少接触公共物品或部位。返校当天于正大门查验健康绿码、行程卡等信息,且体温无异常、戴好口罩方可入校。
03
返校后
返校后,全体教职工需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每天中午12点前完成线上健康打卡,如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需及时向所在部门或学院报告并及时就医。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金华大市范围的,务必提前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
来源|人事处 学生处 国家疾控中心
编辑|宗诗芮
审核 | 陈俊豪 宗诗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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