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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 | 疫情防控“八要八不许” !罗湖区普法办告居民书请查收
亲爱的居民朋友:
近期,广东省委省政府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做遵纪守法好居民,罗湖区普法办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告居民如下:
一要主动学习有公信力媒体发布的抗疫知识,不许盲目推介没有医学根据的偏方及所谓特效药;
二要以正规媒体发布信息为准,不许造谣、传谣,增加公众恐慌情绪;
三要积极配合政府检查及必要的隔离措施,不许瞒报、谎报疫情信息及抗拒法定行政强制;
四要关注政府发布的各类信息,主动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不许擅自泄露患者个人隐私信息;
五要尽可能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外出,不许擅自组织、参与聚集活动;
六要坚信上下一心强大动力,增强抗疫必胜信心,不许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七要勤洗手,保持个人和家庭环境卫生,不许在公共场合不戴口罩;
八要严格服从政府抗疫各项法定措施;不许捕抓、销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
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齐心协力抗击病毒,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罗湖区司法局
罗湖区普法办
2020年1月30日
信息来源:罗湖区司法局、罗湖区普法办
编辑整理:新时代新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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