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选介丨《城市史视域中的民主法治》
“著作选介”
近年来,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把科研育人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随着学校科研实力的大幅提升,涌现出了一批高质量的学术著作。为更好地展示学校优秀的科研成果,更全面地呈现我校教师的学术研究和学术思想。党委宣传部和科研处联合推出“著作选介”专栏,在近期出版的学术专著中,选取了部分国家项目的研究成果,通过记者与作者对话的方式,了解著作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思想,著作背后的故事和作者在科学研究中的心路历程,希望以这种形式对著作做深入浅出的解读,让这些厚重的专业著作走进我们的日常阅读,帮助我们了解和掌握学术研究现状和学术前沿,传播学术知识。
作为2022年第一期访谈,我们很荣幸邀请到法学院魏建国老师来介绍他城市化角度的民主法治研究《城市史视域中的民主法治》以及背后的故事。
《城市史视域中的民主法治》的问与答
1.作者介绍
魏建国,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龙江学者”特聘教授。现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浙江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及其他省部级项目5项。独立出版著作5部,合著1部,并在《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法律科学》《法学评论》《史学理论研究》《社会科学战线》《浙江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80余篇,其中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30余篇次。著作成果曾获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2次、二等奖2次、三等奖3次。
2.关于著作
《城市史视域中的民主法治》(商务印书馆2021年11月版,50万字)一书,为我们进一步思考和探究民主法治的性质和起源提供了一个城市化范式。其重在关注城市及城市化发展史视角下民主法治的兴起与发展,尤为关注城市化是如何推动和驱动民主法治发展的,并在此视角和线索下重构民主法治发展史认识。在这里,城市史和城市化并非作为一个特定研究的对象,而是一种作为民主法治发展的立场与方法论的意义显化。本书指出,民主法治并不只是一种制度化现象,而更是一种城市化现象。城市化以其特殊的主体间性和社会组织形式,引导、诠释、建构与促进着民主法治的发展。本书也一再重申,对于城市化与民主法治之间关系的历史考察与理论梳理,不仅有利于对西方民主法治发展经验及理论进行再认识,而且也有利于对中国民主法治发展的立场与方法论进行再澄清。
3.作者专访
编:《城市史视域中的民主法治》是您2021年出版的一本重要著作,对城市及城市化对民主法治起源与发展的影响做了充分的梳理与阐释。请问,您为何选择城市化视角来做民主法治研究?
答:在中国民主法治建设中,如何使自己了解体现民主法治发展的规律性因素, 应该始终是一个更为紧迫的前提性问题,因为在中国这个有特殊历史传统的大国实现民主法治,必须考察民主法治因何而产生,这对中国民主法治的建设仍然非常重要。就民主法治发展而言,城市化对民主法治的发展和实现具有驱动性、条件性和规定性意义。在此,需要关注和侧重民主法治兴起与发展的城市化方法论提炼。
编:您在《城市史视域中的民主法治》一书中特别强调,“在这里,城市化并非一个特定的研究对象,而是作为一种立场观和方法论显示出独特民主法治意义的。”请问,城市化为何能成为一种民主法治发展的方法论?
答:就理论层面而言,方法论的城市化,可以更好地揭示民主法治发展的原理。城市化是理解民主法治发展原理的钥匙,只有经过与之相适应的城市化的解读,才能在更深层次上把握民主法治的原理及实质。也就是说,只有从城市及城市化角度,才能发现民主法治“何以如此”的真正原因和内在根据。
就实践层面而言,方法论的城市化,可以更好地梳理民主法治发展的事实与实践。就历史事实而言,西方相对早熟的民主法治建设,不仅是与城市化相互适应、相互推动的过程,而且也是与城市化相互支持、协调发展的过程。17世纪早期,荷兰半数的人口居住在城镇和城市之中,已经成为欧洲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英国1851年城市人口已超过农村人口;德国在1891年基本实现城市化;美国城市化高速发展的阶段出现在内战以后,1920年基本实现城市化,城市人口比例达到51.2%;法国稍迟,1931年城市化水平才达到 51.2%。就城市化对民主法治的带动而言,欧洲率先经历了这一过程。不过,民主法治的实质,并不是“西方化”而是“城市化”。民主法治的城市化判断,有利于更好地澄清民主法治发展的规律、克服与反对西方中心主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快速城市化过程,城市化不仅是中国现代化转型的结构性标志,也为中国特色民主法治秩序的构建与生长提供了全面机遇。作为不争事实,中国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法治生长与城镇化发展正好同步。如20世纪90 年代末执政党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战略目标,恰与中国城市化发展一定阶段的相吻合。2011年中国的城市化率达到了51.27%,这意味着在中国历史上城市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意味着乡土中国向城市中国的转变。城市化正在从根本上触动和改变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结构与模式。城市化所引发的生活方式及文化结构与模式变迁,已支撑和带动中国民主法治快速发展,这也是我们能够深刻体验和感受到的。
就民主法治的形成机制而言,民主法治固然离不开一定的制度来实现,但制度并不是实现民主法治的根基,城市是民主法治的根基,民主法治的确立和运行,需要城市支撑。仅仅拘泥于制度,是建立不起民主法治的,把民主法治界定为过于狭窄的制度本身,也有碍于对民主法治的理解。
编:您在《城市史视域中的民主法治》一书中一再强调应将城市化作为一种立场观,具体是指什么呢?
答:由于城市与乡村之间在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差距,民主法治从一开始就不是“农村包围城市”,而相反,是“城市带动和包围乡村”。事实上,农村如没有城市化的带动和引导,自身是很难发生变革的。没有生活空间发生转移,没有生活方式的城市化改变,也无法培养出民主法治意识,城市化实践和经历是迈向民主法治的一个不可或缺环节。
编:您对中国的城市化和民主法治发展有何期待?
答:保障中国城市化与民主法治走上良性互动和协同发展道路,是我们时代的责任。因为健康的城市化是离不开民主法治的,对一座现代化都市而言,钢筋水泥勾勒只是城市化的外表,而民主法治则真正构成了城市运转的基座。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城市化能否坚守民主法治,事关新型城镇化的成败。因此,必须更加尊重城市化和民主法治发展相互作用的内在规律研究,积极推动城市化与民主法治建设之间的相向建构与协同发展。
4.读书体会
陈文章(法学院2020级研究生):民主法治发展有其城市化根基,从事民主法治研究,需要有洞穿城市史的眼光。不能充分认识到城市及城市化之于现代化和民主法治所具有的意义,就无法真正说明现代化和民主法治的社会根基与内在逻辑。新时代伴随着乡土中国向到城市中国的转型,当下中国的城市化理论的不足与贫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魏建国老师的《城市史视域中的民主法治》大作,可谓应时应世,体现了城市中国时代中国理论与中国民主法治观的再出发。
王丽(法学院2021级研究生):城市化无疑是一个观察和研究民主法治发展的独特而有益的视角,但就中国当下而言,它又是一个有待充分认识和开发的学术视角。在中国学术研究中,较为成熟的研究领域是乡土社会学,中国学界对于乡土社会的规律认识已经有了长足的积累和进步,而对城市及城市化相关规律的揭示则是明显不足的。城市化研究的不足,体现城市化在民主法治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还没有被充分地掌握,城市化的民主法治意义还没有被充分地阐释。魏建国老师以其跨学科特长和积10年之功所著《城市史视域中的民主法治》一书可为我们打开这方面的视窗,有助于加深我们对这方面的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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