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宪法意蕴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入宪法意味着怎么?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中国共产党领导”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社会主义法治”之间存在何种逻辑关系?
官微特推出【浙财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系列专题第5期,李占荣教授深度解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宪法意蕴。
我校李占荣教授所著《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宪法意蕴》一文,发表在《民族研究》2022年第3期,获“浙江省第二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应用对策研究与社科普及类)。该文阐释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宪法意蕴的理论来源和学术脉络,论述了随着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日渐成为一个重要的民族学、政治学与法学命题,成为《宪法》的核心范畴,引起了国际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然而国内学术界对此没有回应,相关研究还基本停留在自言自语状态之中,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学理挖掘很少,更没有建立起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话语体系。在此基础上,论文从《党章》与《宪法》的双重维度论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遵循与保证,从两者内涵和关系的角度论证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整体世界观,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安排阶段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提出的新要求的角度,论证了社会主义法治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保障。
李占荣,浙江财经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校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法学专家,主要从事宪法学与法理学研究。
学术贡献
01
本文是从理论观点到研究范式的全方位创新性研究成果
从理论上看,本论文是一篇从理论观点到研究范式的全方位创新性研究成果,由于国内没有建立起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话语体系,本文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挖掘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宪法意蕴,既是回应国际学术关切的需要,也是凸显我国宪法的价值取向的迫切要求,是一次建立中国特色民族学、政治学、宪法学话语体系的开拓性尝试。
02
为维护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安全提供合法性解释和法治理论借鉴
本文从政治宪法学的角度,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定位为宪法根本任务的总目标,丰富了宪法学的研究视角和内容。就实践意义而言,本论文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及 “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这三个命题同时写入《宪法》为视域,构建了它们之间“总目标——根本原则——整体世界观——基本保障”的内在逻辑关系,展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治样态,挖掘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法治价值。
社会影响
该论文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思路,有助于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推动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解释实施提供借鉴。该论文还为维护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安全提供合法性解释和法治理论借鉴,从实际工作的角度,也能为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工作的具体实践尤其是切实保护少数民族同胞的权益和民族地区的利益提供一定的决策参考。
与该论文直接相关的前期成果获省部级以及国家领导人批示3项,获国家民委、国家安全部等部门采纳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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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范欣茹
责编 | 俞榕
审核 | 毛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