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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讯】我所秦天宝教授应邀参加“2021·中德人权发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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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德国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共同主办的“2021·中德人权发展论坛”3日通过视频方式举行。来自中德两国的专家学者围绕“绿色低碳发展与环境权益保障”主题进行研讨交流,我所秦天宝教授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张万洪教授应邀参加此次论坛。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包含着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丰富内容与价值追求。”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门立军在致辞中表示,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利。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需要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需要国际社会加强交流互鉴,践行多边主义。


德国前司法部长格梅林在发言中认为,环境保护和人权保障密切相关,面对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全球性挑战,在环境权利保障领域,专家学者有必要加强交流沟通,互相学习借鉴有益经验。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结合自身经历展示了中国环境权利保障的生动实践。秦天宝教授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措施为例,从程序性环境权利保障和实体性环境权保障两个方面详细呈现了中国环境权利保障的法律实践。他指出,虽然中国没有直接赋予公民实体性环境权,但通过赋予公民程序性环境权利及国家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方式,中国公民的实体性环境权同样得到了充分体现。

  

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韩大元表示,中国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已经把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宪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从环境权的立法、行政、司法、社会保护等方面全面介绍了中国环境权利的法治保障。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万洪介绍了中国企业积极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情况。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颖侠等中方专家还介绍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有关内容,指出计划内容系统全面,具有开创性和前瞻性,不仅把环境权利独立成章,而且进一步丰富了环境权的内涵。

来自德国环境法协会等机构的德方专家积极评价《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有关环境权利的规定和中国应对环境问题所采取的相关举措,并介绍了德国在立法、司法、执法领域保障环境权利的最新情况。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长期关注环境人权问题,在理论与实践方面均有较好积累。理论研究方面,我所国家计划特聘教授卜睿德(Ben Boer)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环境法维度中的人权》(Environmental Law Dimensions of Human Rights),系统讨论了环境法与人权之间的联系;我所多位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毕业论文选题与环境人权有关,博士生张菁曾在2016年第十四届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全球年会上做“健康权与自然保护——以案例为中心的研究”专题发言。学术活动方面,我所多次举办有关环境人权的研讨活动,如“工商业领域的人权保护问题”等,为相关议题提供了学术交流平台。法律实践方面,我所环境法律诊所师生参与多项有关环境人权保护的实践活动,积极践行程序性环境权、维护实体性环境权。国际法律文件制定方面,2015年和2017年秦天宝教授两次受邀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环境人权特别报告员高级别专家磋商会议,2017年秦天宝教授应邀参加被誉为第三代人权公约的“《全球环境公约》起草专家组内部会议”,为环境人权相关国际法律文件的发展贡献中国学者的智慧。环境人权外交方面,2021年,秦天宝教授受邀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7届会议“核污水对海洋生态与人体健康影响”平行边会,对核污水排入海洋影响公众的环境权、健康权、发展权的问题阐释自己的观点。未来,研究所将继续围绕以上五个方面开展活动,为在国内推动公民环境权利的保障、在国际上促进环境人权发展做出武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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