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马梓文、张明祥:湿地保护法实施机制与我国的国际环境公约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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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源于《自然保护地》2022年第2卷第3期,内容以刊物发表版本为准。为方便编辑,相关注释已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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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而制定出台的重要立法成果。该法律明确了湿地的概念和我国湿地的管理体制,做出了加强湿地资源基础管理、发挥规划在湿地保护中的引领作用、完善湿地分级与分类保护制度、科学推进湿地修复、强化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范引导湿地的合理利用、鼓励公众参与、加强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国际合作等法律规定,在全方位推进我国湿地全面保护的同时,充分与《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相衔接,体现了我国长期致力于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面履行国际义务、承担大国责任、展现大国担当,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全球可持续发展所做出的不懈努力。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湿地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履约
1.湿地保护法
的立法背景
1.1 全球湿地
保护概况
1.2 我国湿地
保护概况
1.3 湿地保护法
的立法进程
2.湿地保护涉及
的主要国际
环境公约
2.1 《湿地公约》
2.2 其他国际
环境公约
3.《湿地保护法》
实施机制与我国的
国际环境公约履约
3.1 基于国际共识
科学定义法律中
的湿地概念
3.2 从国家法律
层面规定编制
湿地保护长期规划
3.3 通过加强湿地
资源基础管理,
夯实国际环境
公约的履约基础
3.4 结合本国国情
将国际通行的湿地
保护制度措施
纳入国家立法
3.5 强化国际广泛
关注的湿地
生态功能和生物
多样性的保护
3.6 坚持国际普遍
推广的湿地
合理利用理念
3.7 响应国际社会
对公众参与
湿地保护的号召
3.8 重视科学
研究、人才培养
与国际合作
3.9 发挥湿地保护
在应对全球气候
变化中的重要作用
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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