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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讯】所友回“珈”畅谈生物遗传资源安全立法

武瑞尔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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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3日晚,珞珈环境法茶座第四十五回“生物遗传资源安全立法进程与展望”在法学院446会议室开讲。本次讲坛有幸邀请到了嘉兴学院文法学院讲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2017届博士研究生王镥权主讲,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徐靖、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赵富伟与谈。本回茶座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主持,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兄弟院校及专业的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秦天宝教授首先对王镥权博士阔别多年后回“珈”交流表示欢迎。他指出,生物遗传资源安全立法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生态保护和安全问题的日渐重视,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日益成为环境法学界的主流议题。从生物安全的视角切入,对生物遗传资源进行研究,能够最大限度引起政策制定者、学术界和社会大众的关注,有利于我国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事业的发展。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 

秦天宝


王镥权博士表示,以这次茶座为契机,能够与各位老师、同仁和师弟师妹们进行深入交流,感到非常荣幸。接着,他从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剽窃行为的定义、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生物遗传资源立法工作的要求以及《名古屋议定书》的主要内容三个维度出发介绍了生物遗传资源立法的背景。随后,他对我国涉及生物遗传资源的相关立法、《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系统介绍,并分析了生物遗传资源立法工作推进困难的原因。接着,他对广西、云南、湖南三地的生物遗传资源安全立法成果做了阐述。最后,他结合自己的学习工作实际,对生物遗传资源安全立法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反思和展望。他表示,生物遗传资源安全立法推进困难,主要受理论研究成熟度不够和社会各方主体法律认知度不足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他认为,未来可以借助试点省区ABS地方立法完善制度设计,同时也要推进《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与《生物遗传资源对外合作利用与惠益分享管理办法》的出台,中长期的目标则是通过《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的制定实现对生物遗传资源安全问题的规范。


嘉兴学院文法学院讲师、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2017届博士研究生 

王镥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赵富伟研究员表示,生物遗传资源安全立法这一话题非常重要,生物遗传资源的安全关系到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生物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经济安全等事关国家多方面、各领域的安全。他指出,《生物安全法》的出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生物遗传资源安全保护的法律供给,但是关键在如何落实,王镥权博士的分享具有前瞻性,能够为这一问题的思考开辟新视角。


生态环境部

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赵富伟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徐靖正高级工程师表示,王镥权博士的介绍具有系统性和开拓性,非常全面地阐释了生物遗传资源安全立法问题。他表示,作为《名古屋议定书》谈判和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立法起草的参与者,深知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立法过程之不易。他指出,生物遗传资源安全立法关系到我国国家安全的维护,但目前,不论是科研机构还是社会公众对此类问题的认识都有不足,作为专业学者不仅要把理论研究做好,更要加强宣传教育。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正高级工程师 

徐靖


秦天宝教授对王镥权博士的讲解和两位专家的与谈作了补充。他指出,生物安全问题具有很强的交叉性,需要借助诸如生物学、生态学等其他领域的理论供给。同时要做好科学原理向法学原理的转化,明确生物遗传资源在法律体系当中的定位,提炼出其中的法学理论命题,并以多种视角切入研究,从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更加清晰、全面。


随后,各位专家学者和与会研究生“就《生物安全法》中相关条款的解读”、“《生物多样性保护法》与《生物安全法》的关系”、“国家范围内区际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讲座最后,秦天宝教授为王镥权博士颁发纪念证书,本次茶座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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