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 央行等八部门印发!在这五地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近日,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着眼金融、科技和产业良性循环与互动,紧扣科技高水平供给和区域高质量发展,以金融支持长三角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为主线,从健全科创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科技赋能金融、夯实科创金融基础、扎实推进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19项具体政策措施。
关于总体目标,《总体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时间,将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打造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南京市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杭州市建设国内现代科创金融体系的实践窗口和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合肥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新兴产业聚集地,带动嘉兴市争创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和科创金融一体化服务基地。
在健全科创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方面,《总体方案》提出完善科创金融银行服务体系、丰富科创金融组织业态、补齐科创金融辅助产业链三项措施。《总体方案》表示,鼓励商业银行在试验区内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支行、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等专业子公司,重点关注科技创新领域;支持境内外科技保险公司在试验区内建立总部研发和创新中心;加大试验区内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对科创企业的服务力度。
在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总体方案》提出优化科创金融产品供给、推动科创金融业务创新、深化银行业金融机构跨区域协作、鼓励跨境投融资创新四项措施。《总体方案》表示,鼓励金融机构给予试验区内重大科技创新及研发项目信贷资金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创新软件、大数据等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加大对符合要求的科创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在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前提下,支持境外发起的私募基金试点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投资境内科创企业股权。
在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方面,《总体方案》提出畅通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渠道、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债券融资、强化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引导三项措施。《总体方案》表示,加强上市后备科创企业资源库建设,对优质科创企业进行孵化培育和分类支持;争取国家重大产业投资基金在试验区内落地,加大对试验区内科创类基金尤其是民营科创类基金的配套支持力度。
在推进科技赋能金融方面,《总体方案提出》优化金融科技生态、深化金融科技开发和应用、加强金融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三项措施。《总体方案》表示,推动试验区以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为代表的“万物互联”基础设施建设,加强5G技术在智能金融科技、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布局,推进“感知城市”物联网系统建设;支持试验区内金融机构与科创企业、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符合科创企业特征的信用评分、内部信用评级和风险防控模型;支持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国家金融科技研发机构,搭建金融信息技术创新平台,加速成果转化。
在夯实科创金融基础方面,《总体方案》提出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促进科创信息共享、推进科创金融标准建设四项措施。《总体方案》表示,推动试验区内国家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汇聚创新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依托试验区内上海技术交易所、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等搭建长三角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加速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试验区城市在创业孵化、金融创新、成果转化、技术转让、科技服务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推进科技创新互联互通,促进科技成果跨区域流动;编制试验区内科创金融专营机构评价规范等科创金融标准。
来源:综合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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