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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 海参崴将成为中国内贸中转口岸




俄海参崴港将成内贸货物跨境中转口岸。





近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4号(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


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新规旨在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同意在原有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海参崴港)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增加浙江省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和嘉兴乍浦港2个港口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


二、跨境运输过程中,运输企业须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动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传入。


三、其余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2号执行。


该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介绍了实施背景,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能源、原材料和商品粮的生产和储备基地,由于运力有限,东北地区运往南方的物资难以及时运出。


这不仅成为制约该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也使我国其他地区难以有效利用这些重要资源。


多年来,海关总署一直对“北货南运”问题十分关注,多次积极主动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对东北省份提出的内贸货物借道国际水域运输的个案请示,予以支持和协助。


考虑到运力紧张问题长期存在,海关总署还专门组织人员调查研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实际问题。


同时,为开辟适宜的运输路线,黑龙江省政府也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赴俄滨海边区考察出海运输通道,并已就运输线路及港口问题与俄有关方面达成共识。



来源:央广网、每日经济新闻、中国航务周刊、外航运

投稿/建议:geyan@ccpi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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