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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单位办托”!肇庆这些单位试点建设托育园,运营时间是……
西江日报记者 夏紫怡
近日,我市发布
《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发展补助
和示范性奖励工作的通知》,
引起了市民的热切关注。
为了持续推动我市
托育机构品牌化发展,
今年我市除了推出奖补政策激励外,
还着手打造市、县两级
公办医疗机构托育园试点,
以引导更多企事业单位
加入托育行列树立标杆。
奖补政策出台
塑造行业龙头
近年来,社会上关于“幼有所托”的呼声渐高。结合目前我市托育机构实际情况,如何推动我市托育机构规范经营,提高服务水平,塑造本土托育品牌,则成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重点。而施行奖补政策是其中切入点。
奖补政策规定:
对在肇庆市注册登记并备案,
且在2022年度至2024年度
被评为“肇庆市示范性托育机构”
的托育机构
一次性发放奖励10万元/家。
“奖补政策的出台,一方面鼓励托育机构走规范化经营轨道,另一方面,在备案经营的托育机构中评选示范性单位,可以起到引领带动,塑造行业龙头的作用。”肇庆市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科科长陈良刚指出,实现托育机构品牌化效应,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现阶段肇庆托幼机构师资力量、办学能力参差不齐的问题。
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办托育机构
除了出台奖补政策,
为了鼓励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
利用现有存量建筑,
在达到准办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
的前提下开办托育机构,
今年,肇庆市卫健局分别选取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和怀集县妇幼保健院,
试点建设公办医疗机构托育园。
其中,预计今年9月正式运营的
市第一人民医院托育园,
学位以满足职工需求为主,
剩余学位将面向社会招生,
学位数预计达150人。
“计划借此试点,给‘单位办托’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模式。”陈良刚介绍,今年将继续评选示范性托育机构,开展托育业务培训,加快实现从“幼有所育”迈向“幼有善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