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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单位办托”!肇庆这些单位试点建设托育园,运营时间是……

肇庆头条 2024-04-01


西江日报记者 夏紫怡


近日,我市发布

《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发展补助

和示范性奖励工作的通知》,

引起了市民的热切关注。

速看!肇庆出台新政!最高奖励10万元→


为了持续推动我市

托育机构品牌化发展,

今年我市除了推出奖补政策激励外,

还着手打造市、县两级

公办医疗机构托育园试点,

以引导更多企事业单位

加入托育行列树立标杆。


奖补政策出台

塑造行业龙头


近年来,社会上关于“幼有所托”的呼声渐高。结合目前我市托育机构实际情况,如何推动我市托育机构规范经营,提高服务水平,塑造本土托育品牌,则成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重点。而施行奖补政策是其中切入点。


奖补政策规定:

对在肇庆市注册登记并备案,

且在2022年度至2024年度

被评为“肇庆市示范性托育机构”

的托育机构

一次性发放奖励10万元/家。


奖补政策的出台,一方面鼓励托育机构走规范化经营轨道,另一方面,在备案经营的托育机构中评选示范性单位,可以起到引领带动,塑造行业龙头的作用。”肇庆市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科科长陈良刚指出,实现托育机构品牌化效应,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现阶段肇庆托幼机构师资力量、办学能力参差不齐的问题。


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办托育机构


除了出台奖补政策,

为了鼓励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

利用现有存量建筑,

在达到准办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

的前提下开办托育机构,

今年,肇庆市卫健局分别选取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和怀集县妇幼保健院,

试点建设公办医疗机构托育园


其中,预计今年9月正式运营

市第一人民医院托育园,

学位以满足职工需求为主,

剩余学位将面向社会招生,

学位数预计达150人。


“计划借此试点,给‘单位办托’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模式。”陈良刚介绍,今年将继续评选示范性托育机构,开展托育业务培训,加快实现从“幼有所育”迈向“幼有善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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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林雪莹
◆二审 王雯倩
◆三审 陈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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