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警示】别让暑假交通事故成为孩子们的“噩梦”
一年一度的暑假已经到了,由于假期长、活动多、无学校监管等因素,中小学生的暑期安全,又成了家长们的重中之重。为了保障孩子们的交通安全,家长们可千万不要掉以轻心。暑假,交通安全不能放假!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最近于都发生的两起车祸吧。
2016年6月17日17时许,葛某(35岁)驾驶粤S牌小型轿车从于都县城方向往于都县葛坳乡方向行驶,行至218省道于都县岭背镇禾溪埠村路段时,碰撞到自右往左横过道路的行人谢某(7岁),造成谢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未成年人在父母陪伴下浏览,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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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有话说:当事人葛某驾驶机动车途经交通复杂路段遇儿童横过道路时,未提前减速,未确保安全行驶。而小朋友,其横过道路时,对来往车辆情况观察不够,未确保安全通过。)
2016年5月12日7时30分许,刘某(17岁,未取得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赣B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从于都县黄麟乡流坑村往于都县黄麟乡黄麟圩甲口商贸方向行驶,行至323国道51KM+260M于都县黄麟乡黄麟中学门口路段人行横道时,与正在横过公路的邹某(15岁,初中生)发生相撞,造成邹某受伤及赣B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小编有话说:高考结束后,未满18岁无证驾驶父母机动车(鬼火助力车)的同学更是屡见不鲜。家长们应该时刻提高警觉,不能纵容孩子。更不能抱着侥幸心理,否则将是两个家庭的痛苦!)
勿私自教孩子开车
家长勿私自教孩子开车
从近年来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来看,无证驾驶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尤其是无证驾驶摩托车,从前几年暑期交通事故来看,我县也发生过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导致死亡的交通事故。
未满12岁别骑自行车上路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的,必须年满12周岁,这是对孩子的一种硬性保护,各位家长一定要遵守这一规定,对于12周岁以下的孩子,千万不要让其骑自行车。
对于达到年龄限制,可以骑自行车的孩子,家长要等孩子技能娴熟之后,再让其上道路骑行,并要教育孩子,骑车出行时,要在自行车道内或是靠道路右侧骑行,横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自觉做到不抢道、不相互竞逐、不并行、不随意在车流内穿插。审核组组长:黄小康
审核组副组长:刘鹭
审核人:赖湧
编辑:张慧
数据来源于:黄麟中队、岭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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