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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鬼火”少年飙“鬼火”魂断红军大道!

2017-06-20 于都交警



2017年6月2日05时07分许,肖某(16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燃油助力车,途经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供水大厦路段时因速度过快摔倒,造成肖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这种叫“鬼火”的摩托起源于日本,然后逐步在欧美流行起来,原先是作为一种玩具车,或训练少年赛车手的特殊工具车使用,但由于这类车外形出挑,驾驶方便,近年开始慢慢风靡起来,尤其受到年轻人的追捧。


为何“鬼火”车事故频出却又屡禁不绝呢?我们从”鬼火“助力车的购买说起。

很多家长对该类助力车的危害不以为意,甚至有不少家长以鼓励学习为目的,许诺孩子“考得好就给你买”,完全没有考虑到孩子是否具有驾驶资格,也没有考虑到该类助力车是否具备安全性能。

当然,也有些家长是完全不知情的,这些青少年通常是利用自己的零花钱或几人合资购买摩托车,将摩托车寄放在小区,或向监护人谎称是向同学借来的,轮流暂放在各自家里。

          为何交警要整治学生驾驶此类“鬼火”助力?

一是根据该类“鬼火”助力车的车身重量、车身动力等各项数据是划为机动车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大部分学生还是未成年人,不具备“年满十八周岁方可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自然也不具备足够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驾驶此类车辆。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得驾驶该类“鬼火”助力车以及所谓“赛摩”,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证驾驶必须要承担事故责任。

二是该类“鬼火”助力车并不符合生产标准,而市面销售的基本都是违规生产的山寨品,加上商家营销手段及受他人影响,学生们普遍会再对“鬼火”助力车进行“改装”,有些车辆甚至可以提速至一百多码,如此一来更是大大降低了该类车的安全性能,学生驾驶此类车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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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温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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