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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于都这11辆黄标车公告牌证作废,这些车再上路将罚款并吊销驾照——
于都交警将陆续对全县逾期未报废的车辆进行曝光,以下11辆机动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尚未办理解体报废注销登记,其牌证在2017年5月-6月已公告作废,但车主仍开车上路违规驾驶。望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办理机动车注销业务。为了您的安全,请广大群众不要雇用和乘坐以下车辆!
这些车辆牌证公告作废的原因都是因为达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标准,予以强制注销。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于都交管温馨提醒
已报废车辆的车主如果还在驾驶它们上路行驶,一旦被查获,连车带证都没了;借开他人车辆,一定要先弄清车辆手续是否齐全,如果是报废车,坚决不能借开,否则会把自己的驾照搭进去。
另外特别提醒,这些公告牌证作废的车辆,需要车主到交警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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