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公告】当阳城管、交警蜀黍提醒!这些违法行为将重点治理!

2016-12-09 雄风当阳
 

欢迎关注当阳市官方微信公众号

公 告

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持城市道路畅通,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所有车辆在城区需要停放时,必须停放在停车场、道路施划有停车泊位的等规定的停车场所,并做到规范、有序停放。城区道路禁止任何车辆随意停放,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3条第2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项,拖移机动车,并处罚款壹佰元,记3分。


在机动车道路以外停放的车辆,必须规范停放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3条第2款,拖移机动车。


二、严禁二轮、三轮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棚或遮阳伞,违者将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伍佰元。


三、禁止货运车辆违反禁令标志驶入城区道路,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项,处罚款壹百元,记3分。


四、货车运输散装物料时,必须有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第90条,处罚款贰佰元,并责令清除路面污染物。


五、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积极举报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如下:


市城管局行政执法管理大队:0717- 3255110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717- 3225090




据了解,12月以来,当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警力,针对辖区黄标车、中重型货车、渣土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力查处!



截止12月8日,大队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0余起,极大的震慑了超速、超载、抛洒滴漏、违反禁令标识等违法行为。



来源 ¦ 当阳公安交警

通讯员 ¦  黄玲  ▎ 编辑 ¦ 毛宇峰

&HOT

【注意】粗纤维食物不能乱吃!当阳61岁爹爹胃里竟长出8公分的大“石头”!
【民生】当阳4村纳入2017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区,有你的家乡吗?

【便民】当阳市12月7-12日停水/停电信息看这里!赶紧相互转告!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