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教育局获悉,继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后, 宜昌也出台了教师有偿补课的十条禁令。一起来看下吧~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收受或向学生及家人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
7.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8.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承担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9.严禁向学生及家长强行推销图书、报刊、学习和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谋取经济利益;
10.严禁中小学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市教育局强调,各校要加大追责力度,紧盯暑假、开学等重要节点,对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切实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当阳市教育局监察室电话
☎ 0717-325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