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扩散】7月20日前"缴枪不杀"!当阳严打枪爆违法犯罪

雄风当阳 2021-07-13

关于严厉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严管严控枪支爆炸物品,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属国家严格管制物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严禁走私或者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超过5.6毫米口径的射钉弹,列入民用枪弹管理范围,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和持有、使用;严禁非法改制射钉器、射钉弹。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或者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的,或者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的,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或者手榴弹一枚以上的,或者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的,或者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的,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或者手榴弹一枚以上的,或者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或者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的,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的,或者雷管三十枚以上的,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在互联网上发布有关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制造、买卖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罪的共犯论处;明知他人实施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为其提供资金、技术、场所等帮助的,以共犯论处。


八、公民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由公安机关办案单位给予奖励;公民动员、规劝在逃涉枪涉爆人员投案自首的,由公安机关办案单位给予奖励;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人员检举揭发、提供重要线索协助破获涉枪涉爆案件的,可以立功情形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九、凡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投案自首、主动上交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绝交出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9年6月17日


网络图片


消除枪爆隐患

确保社会安宁


来源 ¦ 平安当阳

编辑 ¦ 陈  也  审核 ¦ 毛宇峰  终审 ¦ 王  涛

精彩回顾

▪ 1200个岗位!当阳暑期实习实训开始啦

【招聘】明起报名!当阳公办幼儿园招16名教师

【扩散】入梅后身体乏累?去湿有妙招@当阳人

来都来了,点个在看再走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