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执 • 强信|悬赏三连→积极举报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王雪洁与段江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
段江林,男,1998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特克斯县特克斯镇科博街二环路1号。身份证号码:510723199811281779。
执行案件
(2024)川0104执670号。
执行标的
借款本金198000元、利息、诉讼费、保全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执行回款到位标的10%支付奖励。
悬赏期限
从公告之日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
举报电话
18582588102(代理人:彭程杰)。
法院电话
028-86095414;028-86673778(卫奕琳)
特别提醒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后,当有关人员提供线索时,本院会对该财产线索进行核实。
当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时,按照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不同身份举报者举报不同信息的,由本院依照线索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的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奖励份额。
需注意
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奖励情形的人员,不予发放奖励。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郑红玉、刘芳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
郑红玉,女,1987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屏山县中都镇简车村5组38号。身份证号码:511529198705175626。
刘芳,男,1974年9月2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下河街5号附1号。身份证号码:51250119740920869X。
执行案件
(2021)川0104执9325号。
执行标的
欠款本金1250000元及利息(以尚欠本金1250 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日起,按年利率1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8403元;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全部或部分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执行回款到位标的10%支付奖励。
悬赏期限
从公告之日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
举报电话
18101697760(申请执行人代理人唐律师)。
法院电话
028-86751538(刘法官);028-62561135。
特别提醒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后,当有关人员提供线索时,本院会对该财产线索进行核实。
当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时,按照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不同身份举报者举报不同信息的,由本院依照线索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的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奖励份额。
需注意
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奖励情形的人员,不予发放奖励。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罗某某与被执行人郑红玉、刘芳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
郑红玉,女,1987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屏山县中都镇简车村5组38号。身份证号码:511529198705175626。
刘芳,男,1974年9月2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下河街5号附1号。身份证号码:51250119740920869X。
执行案件
(2021)川0104执9326号。
执行标的
欠款本金1250000元及利息(以尚欠本金1250 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日起,按年利率1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8401元;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全部或部分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执行回款到位标的10%支付奖励。
悬赏期限
从公告之日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
举报电话
18101697760(申请执行人代理人唐律师)。
法院电话
028-86751538(刘法官);028-62561135。
特别提醒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后,当有关人员提供线索时,本院会对该财产线索进行核实。
当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时,按照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不同身份举报者举报不同信息的,由本院依照线索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的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奖励份额。
需注意
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奖励情形的人员,不予发放奖励。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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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执行局 王雪梅、刘娟、卫奕琳、罗国柳
编辑|一糖
一审|六六
二审|沐沐
三审|贵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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