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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拉邻居家电闸,我却“肉疼”了……

锦江法院
2024-09-26


















































一天

李女士回到家中

发现冰柜里的冷冻肉类食品

全部腐烂变质

造成数万元经济损失



经核实

是因隔壁业主需停电装修

小区物业遂拉闸断电





李女士找到物业公司,但双方调解未果,该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本案争议点在于双方对“物业拉邻居家的闸,导致李女士家断电”的原因及责任分担无法达成一致。法官了解到,李女士和邻居曾同时将房屋出租给同一承租人,该承租人对两间房屋的电路进行了改造,让两家共用同一电闸。租赁期届满,承租人交还房屋时也未恢复电路。李女士收房后在房屋内安装冰箱存放肉类货品,偶尔回房屋取货。邻居收房后需断电装修,结果导致李女士房屋用电也被切断。


在了解上述原因后

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就法律规定及责任承担进行释法明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物业服务人可以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可见:

0物业服务人对房屋装修改造应进行提示和必要的检查;

0承租人装修房屋亦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或遵守双方约定;

03 房屋所有人在收回房屋时应对房屋状态进行基本验收。


李女士在收房时未对房屋状态进行基本验收,在用电正常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发现这一问题,应对损失承担一定责任。对于物业公司而言,未对承租人装修房屋及改造电路给予足够的关注和提示,同时在承租人长期租赁两间房屋的过程中,未能发现李女士的房屋在日常用电而电表却不发生变化、不产生电费,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在厘清原因及责任承担的基础上

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由物业公司酌情赔偿李女士经济损失2万余元

至此

本案得到圆满化解



供稿|立案二庭 史晓莎、彭铃芝

编辑|一糖

一审|文文

二审|艾迪

三审|贵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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