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中的福建高速某路段,两个身影来回穿梭为哪般?
高速路上
车辆突发事故
车内人员受伤无法自救
后方是随时都会疾驰而来的车辆
遇到这种情况
你,会下车救助吗?
两名平潭公安民警在出差途中的高速公路上,就遇到了这样的事。他们毅然决然选择冒着生命危险下车救助受伤群众,避免了多起二次事故的发生。
6月10日上午,民警侯诗誉和郭阳出差返程途中,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发现前方有车辆发生事故,并有人向窗外招手。
见状,两人靠边停车,在限速120km/h的高速上,小心地接近事故车辆。车内是一对母女,母亲轻微受伤,身体暂时无法动弹,女孩没有受伤,刚才向他们招手的就是这个勇敢冷静的小家伙。
由于下着雨,事故车辆斜摆在高速路上,且车身周围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非常危险,极易造成二次事故,必须及时将母女转移至安全的区域。但是高速公路车流不断,别说转移,就是靠近也十分危险,踏过的每一步都必须小心翼翼。
此时,一辆福清高山中心卫生院的救护车缓缓向郭阳驶来,原以为这是他们呼叫的救护车到了,一问一答才发现这也是一辆“过路车”,车上并没有医生,看到发生事故主动停靠来帮忙的。
在救护车灯和警报的提示下,高速上的车辆明显放慢了速度,侯诗誉找准时机来到事故车辆旁,首先将小女孩引导下车,然后搀扶着受伤的母亲走到路边。
确保母女二人安全后,为了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侯诗誉迅速向前跑到离事故地点200多米的位置,脱下衣服不停挥舞,向行驶车辆预警。
大部分车辆看到预警后都及时采取了制动措施,安全通过事故区域。但因雨天路滑,也有部分车辆采取制动后差点撞到侯诗誉和事故车辆。
其中一辆车,因为雨太大没注意到警示,撞向了事故车辆,发生二次事故,车上2人不同程度受伤。侯诗誉和郭阳又赶忙投入救援,所幸2人伤情并不严重。
大约30分钟后,高速交警和120救护车陆续到达事故现场,侯诗誉和郭阳在简单交接后就驾车默默离开了。
二次事故相比第一次事故往往伤害更大
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更为严重
我们应当如何做?
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打开车辆危险报警灯,尤其在晚上,大型车辆还应该打开示廓灯或方向灯,灯光的警示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特别在雾天,还应该打开雾灯,以灯光较强的穿透力提醒后车注意。
设立警告标志。建议车辆能够移动尽量挪动到不影响后车通行的紧急停车带或应急车道。无法移动挪到应急车道的车辆,应该在车后来车方向相应的位置立起三角警示标示牌(每一台车都要标配以备不时之需),可临时起到交通警察疏导交通的作用,引导后方来车提前避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一般道路要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大于50米距离放置警告标志,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要大于150米距离。
远离事故车辆。发生事故后要保持冷静,不要急于找人理论,长时间滞留在行车道内,增加了二次事故发生的风险。
因此,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做好前期安全处置,属于轻微交通事故的,应迅速对现场拍照撤离;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无法自行撤除现场的,应及时转移车上人员到安全地带,劝离疏散围观人员,并迅速报警,等候交警处置;高速或快速路发生轻微事故的,应现场手机拍照后立即将车驶离主线行车道路,停靠到应急车道、路肩或驶出高速公路到收费站等候交警处理。
高速公路右侧护栏边每隔1公里会有一个公里桩,为六边形的绿底白字式样,上面标注着公路编号和所在公里数。同时,每隔100米还有绿色圆形的百米桩,标注着所在公里数和百米数。驾驶员在报警时,找到最近的公里桩或百米桩,便可报出最准确的事故位置,方便交警及时出警对事故进行处理和救援。
紧要关头挺身而出
为这两个义无反顾的身影点赞!
编辑: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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