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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石狮未成年人“正义联盟”在行动!

清朗天空 2021-04-25
清朗天空感受法治新生态


12岁的晓玲(化名)就读于福建省石狮市某中学,父母离异和升学的不适应导致她慢慢变得抑郁甚至自闭,唯一能让她解压的方法,竟是拿小刀在手臂上自残。学校得知此事,第一时间通知了石狮市检察院。


↑11月17日,《法制日报》第五版刊登《石狮未成年人“正义联盟”在行动》相关报道


查清事件原委后,石狮市检察院通过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将晓玲的生母、班主任以及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人召集到一起制订援助方案,在72小时内就将医疗救助、心理疏导、资金帮助、志愿帮扶等一系列救助工作安排到位,为晓玲提供了一个平静无忧的恢复环境。



2018年3月21日,石狮市检察院牵头12家单位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联盟。“联盟主要以保护未成年人安全为职责,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立体防护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石狮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林介绍。
 

发现问题在“早”处置在“小”



近年来,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多起未成年人在校遭受侵害事件。在去年石狮、泉州“两会”期间,校园安全问题引发诸多代表委员们关注,许多意见建议就此提出。
  

为将这些建议落到实处,石狮检察院对近3年受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多次走访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并与部分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座谈商讨,最终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十条措施。
  

“这十条措施涵盖了青少年法治教育、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校园和托管培训机构安全以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利维护等各个方面,其中第一条就是要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石狮检察院副检察长苏紫燕告诉记者。
  

苏紫燕说,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的成员单位涵盖公检法、教育、市场监管、团委、妇联等12家单位。石狮检察院将保护未成年人的分散力量攥成一个拳头,建立起校园安全事件快速处理机制,确保校园安全事件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为未成年人编织了一张严密的防护网。
  

去年6月5日,石狮某中学初二学生高某与吴某甲因纠纷“约架”,吴某乙得知后在学校传播此事,高某便伙同几名同学“教训”吴某乙,没想到被拍下视频发到学生群内。
  

次日凌晨,石狮检察院发现欺凌视频在网上扩散,第一时间协调检、警、校三方联动对案件开展全面调查,当天下午即查清事件始末。因高某未达责任年龄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石狮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对该案件作调解处理,高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最终赔偿吴某乙8000元,并诚恳道歉取得谅解。

  

事后,联盟还组织这些“临界青少年”及其家长开展“青春成长法护航”法治培训班,让孩子们接受警示教育、倾诉成长的烦恼,同时提高家长履行监管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



为了使全市11万余名学生都能面对面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石狮检察院依托联盟牵头升级“检察官、警官、志愿者进课堂”活动,让60名检察官、78名警官、185名志愿者走进全市99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每一间教室开讲法治课。
  

“每间教室都张贴着一张联络卡,上面印有检察官、警官、志愿者的联系方式和校园违法犯罪举报网络平台的二维码,为学生提供无障碍的举报、联络通道。石狮市教育局副局长洪明芳说。一年来,联盟就收到孩子们的求助30多次。


杜绝校聘人员“带病上岗”



2017年12月28日,8岁女童蒋某和9岁女童王某通过粘贴在班级里的联络卡,拨通了石狮检察院、灵秀镇派出所的电话,称两人在学校对面文具店借书时,被老板李某德多次猥亵。
  

事发后,石狮检察院及时联系家长密切关注孩子的行为及精神状态,同时联系心理咨询师为孩子进行初步心理测评,并在第一时间安排两名孩子做体检。
  

面对司法机关的讯问,李某德很快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去年8月,石狮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德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在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注意到一个信息:李某德曾在小学、中专任教过,且有一定程度的恋童情节。
  

“结合这起典型案例,以及近年来各地学校聘用制工作人员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我们依托联盟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推动了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准入查询机制的全面实施。石狮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陈巍虹告诉记者。
  

石狮检察院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犯罪案、涉黄涉毒涉赌、涉恶涉黑等七类案件明确定为不宜从事未成年人教育、看护的犯罪类型,并以此为基础,联合公安局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信息库。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考核、聘用合同教师、保安、司机、后勤等外聘人员时,应通过市教育局向检察院先行查询信息库记录,对于进入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信息库的,不予录用。洪明芳介绍,根据查询结果还建立了教育行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对于经查询存在信息库犯罪行为的工作人员实行从业禁止,避免出现辞退后又被录用的情况。


  

此外,石狮市教育局对经查询有教育行业禁入犯罪记录的个人进行处置的,将处置结果在30日内反馈检察院,检察院对处置结果进行登记备案,并跟踪、了解相关情况,坚决清理和杜绝校园外聘人员“带病上岗”
  

2018年以来,石狮市相继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聘用人员任职资格排查,以及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聘用人员任职资格排查、招聘季人员任职资格排查工作,共排查聘用人员8500多名,对曾经存在严重精神障碍者提醒1名,发现不良记录工作人员44名,刑事犯罪记录21名,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相应处理,共辞退23人,训诫谈话42人。


校外托管机构不再“脱管”


今年11岁的黄某某就读于石狮某小学,因父母工作繁忙,她便被送到一家托管所全天寄宿。
  

一天凌晨,托管所老板蔡某的老公陈某起床给孩子泡奶粉,通过窗户看到熟睡中的黄某某,便起贼心,爬窗进入黄某某房间,对其进行猥亵。
  

害怕的黄某某打电话将此事告诉了父母,黄父当天就从外地赶回并报警,石狮公安局随即依法将陈某逮捕归案。
  

针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漏洞,石狮检察院向教育、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分别发出3份检察建议,要求明确托管机构监管主体、制定托管机构准入机制、加强对托管机构的日常监督。
  

随后,石狮检察院联合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成员单位成立校外托管、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对全市324家校外托管、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687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12份,关停16家,约谈责任人6名。


  

为了从根本上帮助家长解决子女课后看护难的问题,石狮检察院积极与石狮市教育局联合就错峰上学、午间托管、弹性离校、师资保障等方面进行研究,制订了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我们还会同教育局、社会工作部、人社局等部门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机制,将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为学生家长选择依法合规、安全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政府指引。”苏紫燕说。

  

石狮检察院还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意见》,明确托管机构申办条件、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分工,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切实引导托管机构合法合规办学,避免“托管班”变成“脱管班”。


来源:法制日报


责编:刘兴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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