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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侯:同心战“疫”添新绿,共植希望迎春来
今年是福州市、闽侯县两级检察院与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在 “福山福水检察蓝”生态修复示范园开展植树活动的第二个年头。
2019年3月,福州市检察院、高新区管委会、闽侯县检察院联合设立“福山福水检察蓝”生态修复示范园,该示范园集公益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和工作展示四大功能为一体。截至目前,共引导生态刑事案件嫌疑人缴纳生态修复资金约207万元,种植四季桂、日本晚樱、香樟、杜鹃等树种61000余株。
疫情持续向好,
福州检察如约而至。
一年又一年的接力,
我们享受的是独木成林的乐趣,
更承担着地球人的责任。
不忘生态检察的使命,
重打击还重修复。
福州检察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的使命,在全国检察机关中率先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办理。长期的司法实践,我们明白,单纯的刑罚从来不是案件的办理的目的,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才是司法的核心。
2009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在涉林案件中推行补植复绿,对主动履行补种树木、恢复森林生态功能的当事人,通过不捕、不诉、建议从轻量刑、适用缓刑等方式,鼓励当事人积极履行补植义务,共督促落实补种林木十余万亩,成活率达90%。
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受损环境已不适宜补植、城市化进程带来无地可供补植的情形,我们探索异地集中修复。我们联合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将南屿镇一座因火烧而成的荒山打造成面向全市的生态修复示范园。2019年3月,占地200余亩的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展示功能为一体的“福山福水检察蓝”基地正式启动建设。
因案复绿,是生态检察人的使命!
我们在每个春天播种希望,
我们在每个案件推行复绿,
只愿你我共享这美好地球!
来源:福州检察 闽侯检察
责编:刘兴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