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把头条留给这群检察官们~
6月5日
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
主题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公益
诉讼
作为行动者之一的检察机关
每一天,我们都为了守护绿水青山、
呵护美丽地球而不懈努力着
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检察公益诉讼
担起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担
今天,西检君就带您
看看检察公益诉讼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典型案例
了解公益诉讼检察官们的工作日常~
那么“公益诉讼”是个啥?
相信很多人听到这个词儿
都是实力蒙圈
不着急,先让我们的检察官
给大家普及一下这个知识点~
“公益诉讼”,其实我们从字面意思上可以理解为“为了公共利益的诉讼”。
公益诉讼检察官在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方面履行监督职责。
对于检察工作中的环境保护,通俗的讲就是:蓝天、碧水、青山、净土都在我们的保护范围内。
了解了“公益诉讼”的概念
我们再来看看两个典型案例~
△整改前
蓝田县某采石厂未经审批,非法占用林地采用露天爆破的方式开山采石,致使蓝田县蓝关镇徐家山村拐沟一带国有林地大面积毁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经蓝田县林业科技中心勘验鉴定,该采石厂开挖、占用林地155.432亩,均为水源涵养林。注意!这时候就该我们公益诉讼检察官出场啦~
2016年12月,蓝田县检察院依法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整改后
判决生效后,相关单位积极履行法院判决,在155.4亩被毁林地上铺垫土壤并全面复绿,有效保护了秦岭北麓生态环境。
2019年,长安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公司自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分三批次将西安市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的发酵污泥约70294.28吨擅自倾倒、露天堆放在长安区王莽街办环山路向东约200米路北的紫宸山庄200余亩的建设用地上。
△整改前
由于未采取防渗漏防尘防污染措施,堆放地散发明显的恶臭,破坏秦岭生态环境,且最近处距离小峪河仅50米,可能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经调查取证,长安区检察院向监管部门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某公司擅自倾倒、堆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责令某公司及时清运并全面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确保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整改后
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督促某公司对淤泥进行清运,并且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某公司集中力量,利用6个月时间,将擅自倾倒的污泥清运完毕。
看到这里
相信你对检察机关
通过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
有了一定的认识了吧
而致力于环境保护检察官们的工作
也如照片中所拍摄的一样
不是行走在被毁的山野林地中
就是在臭气熏天的垃圾堆、污染河道处
勘验、取证、调查
……
哪里的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他们就出现在那里
为了守护这一方绿水青山、蓝天净土
他们跋山涉水,永远在路上
绿水青山需要大家共同守护
如果发现有人乱倒垃圾影响周围环境
你可以用手机、相机记录证据
然后拨打检察服务热线12309进行举报
无论是个人、企业
还是行政机关
对于有损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公益诉讼检察官都会依法重拳打击!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第八检察部
编辑丨陈雨田
校对丨黄熹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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