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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花钱办公租房?小心骗子已经盯上了你
公租房
是给真正有住房需求的人
提供的住房惠民政策
但却有不法分子
打着代办的旗号
实施诈骗
以此谋取非法利益
安某某诈骗案
2018年3-5月
安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其可以办理公租房的消息。后骗取杨某博10000 元、周某某42000元、赵某某13500元、杨某某12000元。
2018年6-8月
经了解,安某某在发布消息后,无能力办理但仍继续收取办理费用并挥霍,骗取杨某国15000元、高某某28000元、郭某某6000元、王某某35000元。
2019年1月,被告人既不办理承诺的公租房名额、贷款卡,又不返还办理费用并失联。赵某某等人发现受骗后陆续报警,公安机关立案后将被告人上网追逃。2019年9月,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安某某在无能力办理公租房、贷款卡的情况下,仍向被害人称其可以办理,骗取八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61500元。
未央区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安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检察官提醒
“申请公租房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公租房申请业务”;“任何时候,如果您发现有人包办公租房业务,请您立刻举报;“任何以‘代办’‘包办’‘出租’等名义收取费用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请广大群众一定要通过正常渠道申请公租房,防止上当受骗,以免给自己的家庭财产造成损失。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未央检察
编辑丨陈雨田
校对丨黄熹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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