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争创】创品牌 促超越 雁塔区检察院扎实开展“三有”争创活动
“三 有”
争 创
“三有”争创
全省检察机关“三有”争创活动开展以来,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结合雁塔区创建“全国一流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城区”要求,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三有”争创活动。
主要做法
一、
狠抓主要指标数据 争取“有进步”
加强学习,召开专题工作提升推进会。进行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提升推进会和专题培训会。围绕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进行了研究分析、提出了具体措施,为切实提升各项指标进步奠定了基础。
案件质量主要评价专题培训会
有的放矢,制定数据提升方法措施。转变司法理念,继续开展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标准、计算方法的培训,邀请业务专家进行司法理念专题培训,转变司法理念、检察理念,为提升数据工作奠定思想理念基础;进行分类攻坚,关注采纳率,确保发出的均能被采纳;关注复议、复核类指标,增强说理的效果;关注数量畸少指标,发现一些优势数据。
邀请业务专家进行司法理念专题培训
公检法联动,促进案件质量指标向好。积极与法院沟通,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采纳类数据上寻求法院支持;充分利用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拓宽立案监督线索渠道。
联合法院举行专题座谈会
科学运用指标,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将个人案件质量指标评价纳入绩效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干警个人绩效资金发放、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有效激发每个检察官工作积极性。
二、
心系群众办实事 提升“有站位”
围绕服务大局办好“初心”事。成立了全省首个检察机关牵头的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与区市场监管局和公安雁塔分局完善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成为该院重点打造的“雁检品牌”特色之一。
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
践行宗旨尽心办好“暖心”事。积极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开展“开学第一课”等法治进校园活动;进行如何提升广大青少年的法治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直播课堂;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开展帮教工作;对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两法”规定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开展“开学第一课”等法治进校园活动
着眼便民尽力办好“贴心”事。案件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最多跑一趟”制度;升级落实信访“1-7-3”回复制度;对贫困户、未成年人、军人军属、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优先提供司法救助等10项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
三、
聚焦专项工作 率先“有品牌”
打造公益诉讼品牌。对辖区内未修建缘石坡道等无障碍环境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的违法占用盲道等情形依法进行监督。在资规雁塔分局挂牌成立检察官办公室,签订《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办法》,履行检察专项监督职能。
加强结对共建工作。通过“1+1+N”的方法,与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结对共建。组成一年工作专班,制定一套工作方案及出台N项工作措施。根据对口工作存在的发展瓶颈、地域特色及突破方向等,找准共建的契合点和着力点,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靶向对口共建措施,提升工作成效。
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参加雁塔区人民检察院道德讲堂活动
全面推进“规范院、智慧院、书香院”品牌建设。制定了一批规范性文件,从而推进“队伍、政务、党务、业务、警务”规范化的“规范院”;建立“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设远程提审、询问、讯问、庭审系统,完善电子笔录系统,构建“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应用体系的“智慧院”;
创设浓郁的书香氛围、打造书香四溢的机关环境,形成浓厚的“书香机关”风气,以“特色书香”“党建书香”“法治书香”“传承书香”“新媒体书香”为五大主题的“书香院”等品牌已初见雏形。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雁塔检察
编辑丨高博
校对丨冯文英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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