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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眼皮子底下的盗刷

西安检察 2022-06-19

曾经的柚子

是一个热爱生活、阳光善良的乐天派

对遇到的每一个人

都真诚以待、尽力相帮

过马路的老奶奶第一个去扶

抗击疫情第一个捐款

“英雄不问出处,好人不需铭记”

是他的座右铭

可是的可是

他的真诚、善良、信任

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大写的悲伤



案情回顾


我是可怜的柚子

在那“罪恶的一天”

平时对我嘘寒问暖

时不时带米面油来看我的保险经理李子

到我家说我的保险费率有变化

需要帮我“查询保单”确定下

和以往一样

算不清这里边明细的我

就让他用我手机进行操作

并积极配合了刷脸、输密码

一顿操作猛如虎

隔月

催还信息发现借款十五万

经过前后查证

我发现信赖的“健康管家”李子

早已从保险公司离职

他利用我的信任

偷用我保单借款

还删了借款记录、支付宝转账信息

那一刻

我感觉天旋地转、世界观崩塌






经审查,李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已被碑林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随着人们防骗意识的提高,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也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以帮忙完善保单信息、续交保费为名目,骗取他人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等关键信息后实施盗窃。

大家要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将个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手机提供给他人。一旦发现被骗,切记要及时报警。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碑林检察

编辑丨高博

校对丨冯文英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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