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维护消费者权益在行动!西安检察为你守护美好生活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如期而至,过去一年,西安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刑事检察、法律宣传等方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今年3·15来临之际,就让我们一起来聊聊“保护消费者权益”背后的检察力量。
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食药、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西安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网络食品销售”、“爱国为民保食安”等专项监督活动,对重点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2021年,西安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7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均为食品安全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23件,其中涉及食品安全113件、药品安全7件、产品质量问题3件。
此外,西安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等行政机关的交流合作,对各辖区内农贸市场、餐饮店等重点区域进行联合检查,制发行政诉前建议,推进相关问题及时整改,维护消费者健康和生命权益。
截止2021年12月底,全市共受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和侵犯知识产权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5件75人,其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9件29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6件66人。受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和侵犯知识产权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8件55人,其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7件9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1件46人。提前介入案件1件。
一直以来,西安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加强两法衔接,重点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严格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对从移送线索、立案监督、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严格批捕、对起诉和判决情况跟进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在于违法整治,还要注重“防患于未然”。
去年以来,西安市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通过开展联合检查,检察官现场普法、公开宣判、检察开放日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食药领域从业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群众自觉抵制侵权假冒商品的行为和意识,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健康市场秩序。
民生无小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更是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今后,西安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夯实对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和司法保障,强化相关法律宣传,为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护航。
西安市各基层检察院能动履职,办理了一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下面,随西检君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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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第八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宣传处
编辑丨高博
校对丨冯文英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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