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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辑】@消费者 这些情况,你一定遇到过!

西安检察
2024-10-23


推荐语


该作品采用漫画图文的形式,揭示了常见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系列真实案例。检察官以案释法,讲述了消费者如何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通俗易懂,画风活泼,值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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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平时有没有遇到过这类情况:

就餐时被拒绝自带酒水?

快递被丢失、被损坏?

特价商品,不退不换?

……

又是一年“3·15”

作为一名消费者

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今天让我们一起看看下面常见案例

了解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谢绝自带酒水


大鹏和朋友去某饭店吃饭,提着上次出差时从云南带回来的酒水,进门时被服务员阻止,并指着门口的牌子说“本店谢绝自带酒水”。


2.特价商品,不退不换


王女士在下班路上,看到某品牌正在搞促销活动,便挑选了一个自己心仪已久的包包。第二天,王女士约着闺蜜逛街时,包带断了,王女士带着小票要求营业员退换货,营业员以“特价商品,不退不换”为由拒绝。


3.“扫码点餐”成为“必选项”


小李和朋友约好去看电影,在电影院门口购买饮料时,服务员不提供人工点餐,也不提供现场菜单,要求先关注公众号或者小程序后进行“扫码点餐”。


4.网购退货遇“踢皮球”


大宝在淘宝某商家购买了一件连衣裙,收到衣服后感觉上身效果并不好便退货,商家收到退货发现衣服破损,严重影响二次销售,商家拒绝收货,快递公司也拒绝赔偿。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

应如何维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起诉。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丨碑林检察

编辑丨李嫣

校对丨王媛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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