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普法小课堂】拒绝沦为诈骗“工具人”
推荐语
今天,西检君为大家推荐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的《拒绝沦为诈骗“工具人”》,这篇作品采用视频的形式,讲述了大学生小李为了赚取生活费,在寒假期间加入了兼职QQ群,以说服对方加指定微信来获取高额报酬,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工具人的故事。以此提醒大家,提高警惕,不要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元气满满·新学期加油
大学进度条开启,快来体验新生活
学习的同时想利用空余时间兼职
@大学生,这节法治必修课,不容错过
必修课:犯罪陷阱
电信网络诈骗
大学生假期兼职QQ群等你加入
一键同意?等等!还需提高警惕
不做“工具人”,听听检察官怎么说
检察官提醒
不要买卖、租借银行卡和电话卡,不要以任何一种形式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在校学生千万不要误读司法机关在法律限度范围内的宽容处理,不要误以为拥有在校学生的身份,就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相反,一旦突破法律红线,必然要为自身行为付出代价。
一旦涉及电信诈骗犯罪,对于大学生朋友来讲,可能面临的是失去现有的大学生活,被判处相应刑罚,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丨长安检察
往期回顾 | 【聚焦先行示范】这17个项目获评优秀 |
关爱困境儿童 “长安花”在行动 | |
阎良检察云课堂,让检察理论与实务双向奔赴! | |
【以案说法】夫妻一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