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看到他们,请马上报警!
7月19日
广东揭阳普宁市公安局发布悬赏通告
追捕2名涉毒逃犯
奖励5万元
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具体通告如下↓↓
为严厉打击涉毒犯罪行为,坚决惩处毒品犯罪分子,提高“应打尽打”“拔钉追逃”工作成效,普宁市公安局决定提高2名在逃涉毒重大犯罪嫌疑人悬赏金额至5万元。任何公民发现下列在逃人员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凡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抓获下列涉毒在逃人员的,公安机关将按照规定予以奖励5万元,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隐瞒包庇在逃人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公安机关敦促涉毒上网逃犯尽早回头,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举报电话:110、0663-2239251
以下是
悬赏通缉的2名涉毒逃犯名单
认准他们的样子
一旦发现可疑人物
务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
及时拨打110或0663-2239251报警
↓ ↓ ↓
在逃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张利泳
身份证号码:44052719570704371X
户籍地址:广东省普宁市燎原街道乌石村溪心局18号
案件类别:制造毒品案
姓名:郑向前
身份证号码:440527196406185313
户籍地址:广东省普宁市高埔镇葵坑二村二房巷10号
案件类别:运输毒品案
上述逃犯所涉案件主要为
制造、运输毒品
这些涉毒行为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全民禁毒,人人有责
如发现涉毒人员或行为
请积极举报!
公安机关也敦促涉毒逃犯
主动投案自首
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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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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