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来青返青人员,请主动报备!
青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来(返)青人员返乡报备等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15号)
近期,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社会面隐匿传播风险持续增加,为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屏障,最大程度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来(返)青人员主动报备和“落地检”等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来(返)青提前主动报备
所有省外及省内涉疫地区拟来(返)青人员须通过“返乡码”申报、电话报备等方式,提前3天向目的地乡镇(街道)、社区(村)或接洽单位报备,如实报备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始发地、出发时间、抵青时间等信息。省外人员来青后开展7天自我健康监测,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出现发烧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第一时间就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对有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青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实施3天日常健康监测,并落实“三天三检”;对有其他省外旅居史的落实“落地检”“三天三检”,倡导“三天三检”期间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机构,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自觉做好核酸检测
所有省外来(返)青人员严格执行“落地检”(当日已在省内完成“落地检”人员除外),“落地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健康码”赋黄码,“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后,“健康码”转绿码。乘坐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青当天,省外旅客、司机等来青人员可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当天在浙核酸采样证明,办理酒店入住、去餐馆购买外带食物。进入酒店、宾馆、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确保出行顺畅。
四、履行个人防疫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履行个人防疫责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甚至造成疫情扩散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青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感谢您的理解配合
☞青田县行政村(社区)疫情防控报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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