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西固区120处风险区降级
兰州市城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青白石街道石沟村西区21栋、
青白石街道上坪村小达坪10号华茂厂、
青白石街道杨家湾村沙金坪137号、
青白石街道碧桂园爱丁堡1号院9幢、
青白石街道碧桂园爱丁堡1号院4幢、
青白石街道碧桂园爱丁堡1号院3幢、
青白石街道碧桂园爱丁堡1号院1幢、
青白石街道上坪村25号狼舌基地宸恩家具、
青白石街道上坪村小达坪25号狼舌基地王恩门窗厂、
青白石街道上坪村317号新开源、
酒泉路街道静宁路45-47号、
酒泉路街道畅家巷91号、
火车站街道火南路183号、
盐场路街道杜家台自建房区域(杜家台33-186号、穆柯寨1-32号)、
盐场路街道盐场路51号上川嘉园1号楼、
盐场路街道小沟坪61-65号、
盐场路街道小沟坪21-55号、
盐场路街道小沟坪18-19号、
皋兰路街道颜家沟167-173号单号、
皋兰路街道张家园1-15号(单号)、
皋兰路街道底巷子(19号、23号)、
皋兰路街道民主西路234号-258号(双号)、
皋兰路街道旧大路230号-260号双号弘苑小区、
铁路东村街道和政东街169号(仁恒国际小区8号楼)、
白银路街道白银路30号、
白银路街道王马巷75-109号、
白银路街道中山林1-31号民族花苑、
白银路街道王马巷30-38号、
白银路街道正宁路59号、
白银路街道正宁路103-109号、
白银路街道兰林路58号、
白银路街道兰林路62号、
白银路街道庆阳路293号、
渭源路街道定西北路19-31号单号、
铁路西村街道铁路西村247号-255号、
团结新村街道南砖瓦窑63-197号、
团结新村街道天水南路103号、
团结新村街道天水南路51号华金小区、
雁园街道雁东路1669号(海鸿假日酒店)、
嘉峪关路街道排洪南路112号A楼4单元、
嘉峪关路街道东岗东路1563-1581号、
嘉峪关路街道东岗东路2001-2137号(单号)瑞德摩尔、
嘉峪关路街道嘉峪关西路410-438号(双号)工行家属院、
嘉峪关路街道嘉峪关西路592-628号(双号)七建小区、
嘉峪关路街道嘉峪关西路98-154号(双号)东岗家园、
嘉峪关路街道汽修二厂家属院(排洪南路195-305、511-515号单号)、
嘉峪关路街道东岗东路1469号东瓯逸璟小区、
嘉峪关路街道嘉峪关西路17-65号(单号)、
嘉峪关路街道嘉峪关西路716-730号(双号)、
拱星墩街道东岗东路2342号、
拱星墩街道东岗东路2252号-2366号、
拱星墩街道段家滩路740-768号(双号)安兴小区全域、
靖远路街道九州东环588-632号海盛花园、
张掖路街道永昌路334-348号上水苑、
张掖路街道延寿巷2号中广怡园、
张掖路街道大众市场22号中信大厦、
张掖路街道永昌路200-212号、
张掖路街道恒基小区(金塔巷103-107号、129-133号)、
张掖路街道东城壕28-34号、
张掖路街道下水巷8-11号、
张掖路街道静宁路449号-511号单号水岸茗苑、
张掖路街道永昌路270号盛世广场B座、
张掖路街道道升巷24号中广馨园、
张掖路街道武都路343号金惠小区、
张掖路街道贤后街59-65号、
张掖路街道通渭路91-111号、
张掖路街道贡元巷40-64号、
广武门街道鱼池子73-81号(单号)、
广武门街道金昌北路106号、
广武门街道南昌路1918-1920号、
广武门街道静宁路202号、
广武门街道南昌路1668-1686号、
广武门街道华亭街29-61号、
广武门街道广后街115号、
广武门街道南昌路1820-1822号、
广武门街道南昌路737-739号、
广武门街道南昌路1816-1818号、
广武门街道广场北路98-190号(双号)、
广武门街道南滨河东路363-383号、
伏龙坪街道后街社区73-75号、
伏龙坪街道望垣坪117-145号、
伏龙坪街道自强沟30号-53号、
伏龙坪街道民族村201-218号、
草场街街道盐场路477号4号楼3单元、
草场街街道东李家湾58号2号楼1单元等85个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西固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4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自即日起,西柳沟古浪路社区预制厂北院小区11号楼;
西柳沟街道古浪路胡氏豆腐坊;
西柳沟街道古浪路启旺豆腐坊;
西柳沟街道古浪路金陇祥豆腐坊;
西柳沟街道古浪路车站大楼4单元;
西柳沟街道上坎社区化工街小区西区14号楼2单元;
西柳沟街道上坎社区化工街小区西区38号楼2单元;
西固城街道西固中路北社区阀门厂早市60号楼;
西固城街道合水北路社区明瑞小区5号楼二单元;
陈坪街道福利东路社区中天嘉苑4号楼;
陈坪街道福利东路社区中天嘉苑7号楼;
陈坪街道蓝馨花园社区新康小区30号楼2单元;
陈坪街道蓝馨花园社区新康小区36号楼;
陈坪街道蓝馨花园社区新康小区39号楼3单元;
陈坪街道蓝馨花园社区宏泽园1号楼3单元;
陈坪街道西固中路社区方新雅苑1号楼2单元;
陈坪街道西固中路社区三毛家属院12号楼2单元;
陈坪街道西固中路社区华腾富世广场5号楼;
陈坪街道西固中路社区厂前一单;
陈坪街道西固东路社区新华玻璃厂家属院;
陈坪街道福利东路南社区商校家属院8号楼共计21处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西固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6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自即日起,将临洮街街道北街社区花园小区1号楼2单元;
临洮街街道康乐路社区薪椛溪宾馆;
西固城街道合水中路社区中石化五建东区136号楼4单元;
西固城街道合水北路社区化纤厂家属院405号楼1单元;
四季青街道兰西铁苑社区兰西铁苑10号楼;
四季青街道兰西铁苑社区兰西铁苑14号楼2单元;
四季青街道兰西铁苑社区兰西铁苑15号楼;
四季青街道兰西铁苑社区兰西铁苑17号楼2单元;
四季青街道古城社区沃德小镇9号楼;
四季青街道西固南街201号周边区域;
四季青街道四季青社区钟家河片区李家庄11号周边区域;
四季青街道李家庄66-6号周边区域;
四季青街道广河路片区广河路791号周边区域;
四季青街道西固巷片区西固巷171号周边区域共计14处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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