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榆中县73个高风险区降级
兰州市城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白银路街道酒泉路191号、
白银路街道白银路(308、310、312号)、
白银路街道白银路207-223号广材站家属院、
白银路街道酒泉路38号院、
伏龙坪街道杨家沟1-196号、
伏龙坪街道白银路499-519号(单号)宝龙苑小区、
皋兰路街道王家庄1-8号、
皋兰路街道詹家拐子16-24号、
皋兰路街道郑家台54-56号、
皋兰路街道郑家台242号—金昌南路350号、
皋兰路街道旧大路374-394号(双号)机电公司家属院、
皋兰路街道榆中街15、27、45(单号)、
皋兰路街道詹家拐子第二小区(詹家拐子66、80、90、102号)、
皋兰路街道农付第一小区(詹家拐子53、75号)、
皋兰路街道农付第二小区(旧大路194号、200号,詹家拐子132号、134号)、
皋兰路街道张家园28-44号(双号)、
皋兰路街道郑家台126-140号(双号)、
皋兰路街道榆中街150,152号、
皋兰路街道榆中街126号、
皋兰路街道民主西路12号、
皋兰路街道旧大路334号-354号(双号)、
拱星墩街道南昌路(90号-148号、160号-238号、242号-256号)、
拱星墩街道东岗东路1675号-1911号、
酒泉路街道酒泉路86号、
酒泉路街道中路子2-75号、
酒泉路街道金昌南路167-201号、
酒泉路街道畅家巷101号、
酒泉路街道庆阳路11号、
酒泉路街道静宁路107号、
青白石街道碧桂园诺丁山3号院3幢2单元、
铁路西村街道牟家庄62号、
团结新村街道(红星巷101号1号楼、红星巷103号2号楼、红星巷99号3号楼)地矿之家西院、
渭源路街道东岗西路384-402号、
张掖路街道兰东小区(永昌路364-370号、上水巷6-8号、下水巷24-25号、大众巷29-33号)、
张掖路街道曹家巷50-60号、
张掖路街道武都路143-153号、
张掖路街道山字石25-32号、
张掖路街道静宁路401-411号雅居小区、
张掖路街道庆阳路364-380号润城佳园、
张掖路街道东城壕小区(静宁路287-293号、东城壕4-18号)、
张掖路街道南滨河东路723-727号、
张掖路街道会馆巷(1号-15号、20-35号、38-40号)、
张掖路街道庆阳路426号阳光商住楼等43个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七里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西站街道西站东路社区欣宜家苑小区2号楼2单元;
建兰路街道吴家园社区一毛厂家属院19号楼2单元、
上河苑1号楼1单元、
嘉成小区1号楼1单元,
健康路社区光明苑小区1号楼1单元,
吴西街社区曦华源小区12号楼2单元6个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西固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7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
自即日起,将新城镇新冶路社区159号兰州蓝星纤维有限公司;
西柳沟街道西柳沟社区海亮熙岸华府10号楼1单元;
福利路街道福利西路社区水厂家属院60号楼1单元;
福利路街道小桥洞家属院周边东、南商铺区域,石化22号楼南侧商铺区域,石化23号楼东侧商铺区域,丽都家园西侧商铺区域共计4处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榆中县20个区域疫情风险等级
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根据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12月7日0时起,将小康营乡小康营村(5社、7社);
和平镇桑园子兴隆工业园A区2号楼,
甘肃物产集团兰州物流园(南区)、
甘肃物产集团兰州物流园(中区),
袁家营村一社,西坪村(一、二社),
大水洞村大水洞社,
西坪村圈湾子社110号,
桑园子村新庄子社,
甘肃群英补习学校,
甘肃新科工业学校,
袁家营村恒大未来城项目部,
牡丹园社区元腾物流园、
牡丹园社区盛世和平居11号楼2单元、
牡丹园社区盛世和平居1号楼1单元、
牡丹园社区金科家园4号楼3单元,
柳沟河社区和平嘉园南区1号楼6单元、
柳沟河社区和平嘉园北区12号楼2单元、
柳沟河社区农垦亚兰1号楼1单元,
徐家营社区薇乐如意园7号楼1单元等20个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城乡居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流调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来源:兰州城关区人民政府网站、
七里河发布、榆中发布、
兰州西固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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