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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发布通告: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现将保障群众正常就医工作通告如下:
1.保障特殊群体就医。各社区在已对辖区内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以及血液透析、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等基础病较重人员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服务,建立患者、社区、医院相互畅通联系机制,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定点医院分类就医收治。
2.畅通群众就医渠道。确保群众外出看病就医渠道畅通,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和就医意愿自行就医。取消非绿码医院,所有医院均应接诊阳性感染者,普通门急诊就诊患者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新住院患者及陪员按医院规定要求执行。医疗机构不得以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推诿拒诊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机构中出现阳性人员后,对所涉及诊室即消即开,确保日常诊疗服务。各医院要向社会公布就诊指南,方便群众查询就医。
3.方便群众日常购药。全市药店不得随意关停,务必正常运营。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感染、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对购药人员不再做实名登记。药监部门指导药店加大药品储备投放,及时满足市场需求。
来源:兰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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