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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来了!内蒙古农信深化改革加速度!

本社记者 李美 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2023-03-28

农金眼

“坚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动摇、组织联合体的作用得到尊重和保留、改革的外部成本要低。”——这是内蒙古农信深化改革的前提。

《中国农村金融》记者获悉,《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方案》早经2020年自治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和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上报银保监会。

下一步将加大与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力度,梳理完善深化改革方案,待条件具备后适时启动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联社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申请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以及加快农商银行改制组建等方面,推动改革工作有效落实。


01完善内蒙古农信深化改革方案

按照银保监会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意见》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全区农信社深化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内蒙古自治区结合区情实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方案》。

此外,按照银保监会2021年年中工作座谈会上关于“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省一策’探索农信社改革模式,提高省级管理机构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和上半年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关于“充分考虑各省区的实际情况,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的合理意愿,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探索省联社改革的不同模式”精神,内蒙古自治区联社将周密谋划、加强指导,注意做好宣传动员,鼓励引导各方面主体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改革平稳进行。

相关人员透露,内蒙古自治区联社从改革的前提、目标和要求三方面明确改革思路、推进有关工作。

改革的前提:坚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动摇、组织联合体的作用得到尊重和保留、改革的外部成本要低。

改革的目标: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采用更有利于组织联合体资源互济、风险互助的企业组织形式;进一步增强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激活农村信用社这一微观金融主体的活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改革的要求:由注重规模速度向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转变;由注重追求短期效益向更加注重可持续健康发展转变;由粗放经营向更加注重精细化管理转变。

此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金融发展与改革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也强调,深化农村信用社系统改革,稳步有序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在保持旗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推动农村信用社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增资扩股,加强经营管理能力建设,提升服务农村牧区的能力和水平。


02申报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

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债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并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

国家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等系列政策,为提升地方金融机构风险抵御能力、促进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用好用足中央支持政策,内蒙古农信紧抓政策窗口期,积极申报专项债补充资本金,以此作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和有益探索。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联社组织指导8家法人机构成功申报62亿元自治区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补充资本,进一步增强了资本实力、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03积极推进农商银行改制组建

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建立现代银行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农信机构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提高法人机构内生高质量发展能力。

近年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监管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联社坚持“成熟一家、改制一家”原则,将改制与化险脱困、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机结合,稳步推进全区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工作进程。

截至目前,全区93家法人机构中,已完成改制农商银行35家。期间,内蒙古农信积极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市场融资需求疲软、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等不利因素影响,协调地方党政和监管部门等各方力量,不断探索农信机构风险处置新路径新举措,同时积极与内蒙古股交中心、产交中心等开展合作、主动自荐、吸引注资,统筹建立全区农信系统战略投资者信息库,“内”“外”兼修,在风险处置化解、战略投资者引进等影响改制的棘手问题上取得实质有效进展。

《“十四五”规划》中也对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深化金融交流合作、完善金融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等方面作出了部署,加快地方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改革。

在提升金融科技应用能力上,依托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中国农业银行数据中心第三分部和内蒙古农信信息科技中心等项目,建设自治区金融数据中心集聚地。

在推动地方法人机构跨地区交流上,鼓励自治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与区外同行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发展,加强业务合作,深化与大型金融机构在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内部运营、防范金融风险、创新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学习交流。

在完善金融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上,健全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双向人才交流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专业人才在各级政府部门挂职任职,支持区内金融机构选拔优秀人才到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部学习交流。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留住和吸引人才的薪酬制度。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指导力度,压实地方政府推动改制农商银行主导责任,利用地方国资平台帮助处置化解抵债资产,协调司法部门开展农信社不良贷款专项清收活动,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在切实维护农村信用社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加快改制农商银行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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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美;审校:王峥;审核:王文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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