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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3个集体7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9月2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模范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全国司法行政系统297个先进集体、347名先进工作者和146名劳动模范受到表彰。其中,青海司法行政系统有3个先进集体、4名先进工作者、3名劳动模范获表彰。
在此次表彰中,青海省西宁市司法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司法局副局长宋瑞兵、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司法局尖扎滩司法所所长仁增(藏族) 、青海省女子监狱党委书记、政委、一级高级警长郭海彦、青海省格尔木强制隔离戒毒所警戒护卫大队大队长阿彬(藏族)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红梅调解室专职调解员常有梅(女)、 青海浩门欣源农业有限公司七大队大队长米粮(回族)、青海言度律师事务所主任姜有生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他们中,有调解鸡毛蒜皮小纠纷的“和事佬”,有为患病服刑人员提供检查身体的中心医院,还有用尽心思帮吸毒人员戒毒瘾的戒毒民警……每一个先进身影,都展现出了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矢志不渝践行“司法为民”的使命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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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宁晚报
编辑:孔萌萌
责编:李洁
审核:马青海
监制:闫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