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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警情通报
湟源县公安局
2022年9月17日,湟源县公安局依法查处2起案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案件一: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在明知返源需要报备的情况下仍未按照规定履行任何报备手续,且躲避疫情卡点私自回到家中,给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的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我局依法给予张某某行政处罚。
案件二: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在明知返源需要报备的情况下仍未按照规定履行任何报备手续,且躲避疫情卡点私自回到家中,给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的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我局依法给予李某某行政处罚。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全国疫情风险等级调整提示,如从疫情发生地、中高风险地区及所有省外来源返源人员,请务必及时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和向所在乡镇、村、(社区)登记报备。
湟源县公安局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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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湟源县公安局
编辑:沈梦婷
责编:李洁
审核:马青海
监制:闫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