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以和平结束的六日战争
自贝尔福宣言以来,阿犹/巴以衝突已经持续了整整一百年,历史的机缘巧合使得各方共同(颇具讽刺的「合作」)造成了如今的冲突与胶著。在战争面前,除了牙牙学语的婴孩,没有谁是无辜的,也没有谁是不值得丝毫怜悯的。谨以史为鉴。本文的英文版请浏览今日第二篇内容,For English version, please check the second article of today's edition.
1967年的夏日,以色列与阿拉伯邻国之间的关系急转直下。埃及在西奈半岛集结军队,联合国紧急军队迫于纳赛尔的压力撤出蒂郎海峡,更重要的是,纳赛尔随即对以色列船只封锁了这一通往红海的航线。以色列将这一系列行为视作战争威胁,于是先发制人,于6月5日对埃及、叙利亚和约旦实施了预防性打击。这一场战争成为了阿以关系,尤其是巴以关系的转折点,使得冲突的形势变得更为错综复杂。
最突出的变化体现在领土上。1967年的战争前夕,以色列国依照1949年停火协议中暂时划出的边界,囊括了英属巴勒斯坦托管地78%的面积,而巴勒斯坦国则迟迟没有应运而生——加沙地带处于埃及军方的统治之下,西岸则被约旦吞并。在六日战争中,以色列不仅夺得了西岸和加沙地带,更占领了埃及的西奈半岛和叙利亚的戈兰高地,控制了比战前大六倍的土地。在这之后,为了恢复这些领土,埃及和叙利亚先后发起了埃以消耗战争和1973年的十月战争,但1967年这场战争最深远的影响,莫过于以军占领包括东耶路撒冷的约旦河西岸。
以色列立即采取措施给予东耶路撒冷特殊的法律地位,将其从西岸分离出来。不理会国际社会的反对声,也不顾这一举动将给和谈带来难以逾越的障碍,“以色列决定,至少在东耶路撒冷问题上,绝对不会回到交战前的状态。”以色列议会通过立法赋予内政部将以色列法律和行政管理应用于“法令裁决的巴勒斯坦的任何地区”的权利;次日,以政府毫无异义地宣布了“东耶路撒冷与西耶路撒冷的统一”(Tessler,A History of the Israeli-Palestinian Conflict, 404)。6月27日,议会通过了《圣地保护法》,准许“不同宗教的成员拜访被他们奉为神圣的地点的自由”,并批准宗教事务部执行这一法律。(Mahler and Mahler, The Arab-Israeli Conflict: An Introduction and Documentary Reader, 131)。此外,以色列使用圣经术语“犹戴亚撒马利亚”来定义不包括东耶路撒冷的西岸地区进一步反映,并深化了东耶路撒冷与西岸的区别。
随着以色列实际边界的扩张,乃至包括1947年联合国分治决议的全部巴勒斯坦领土,人口构成也发生显著变化。1967年的六日战争不仅又制造出二十五万巴勒斯坦难民,也使得在加沙的360,000余名巴勒斯坦人和西岸约665,000巴勒斯坦人被纳入以色列军事管理之下。统治着西岸和加沙总计超过一百万名巴勒斯坦人,加上以色列国境内的巴勒斯坦以色列公民,以色列由此成为世界上拥有巴勒斯坦人口最多的国家(Tessler, 401-403)。 换言之,这场战争为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都带来了新的社会现实。以色列人早西岸和加沙居民的政治权利问题上面对着两难的局面——如果不给巴勒斯坦人完全的平等的权利,那么以色列的民主就会大打折扣,而如果给他们选举权,以色列的犹太和锡安主义性质又会被削弱。然而,即使是对于西岸和加沙的未来举棋不定的工党也对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和其它被视为极端分子的一切毫不手软。为了遏制这些威胁,以色列流放了诸多东耶路撒冷要员,逮捕了超过一千名疑似游击队员,还对怀疑窝藏游击队员的村庄进行严厉的经济制裁作为集体惩罚措施。这一系列手段无疑加深了巴勒斯坦人心中的怨忿(Tessler, 471-473)。
另一方面,战争中夺取的土地也在外交活动中为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间潜在的和谈创造了空间。“土地换和平”方针于1967年11月在联合国安理会第242号决议中被首次提出。它包括两项原则,“以色列军队撤出在最近战争中占领的领土”,和“终止一切交战要求或交战状态,尊重和承认该地区每个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及其在牢固和被认可的疆界内和平地生活而免遭武力的威胁或行为的权利”(Mahler and Mahler, 133)。鉴于以色列早于1949年就已经成为了联合国完全会员国(Mahler and Mahler, 111),第二项条款意味着在这一框架下,以色列将归还占领的土地以换取阿拉伯国家对于其生存权利的认可。尽管仍留有许多模棱两可之处,以色列撤军的具体地区也尚需商榷,这一决议还是为敌意和摩擦的僵局提供了突破口,并对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间的和解列出了具体的步骤。
另一方面,巴勒斯坦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聚焦“土地换和平”,242号决议认为冲突的解决方式在于回到1967年战争之前的状态(Tessler, 422)。“巴勒斯坦”一词根本没有在文中被提及,而没有国家这一现状则被轻描淡写地称为“难民问题”(Mahler and Mahler, 133)。1948年,联合国全体大会第193(III)号决议就通过,呼吁“遣返、重新安置并恢复难民的经济和社会生活” (Mahler and Mahler, 110),但是19年后,巴勒斯坦人民尚未实现的政治志向依然无人问津。
除了失望,面对阿拉伯联军被以色列击溃的事实,巴勒斯坦人也饱受心理创伤的困扰。这场战争使得阿拉伯政府的无能暴露无遗,巴勒斯坦人对于泛阿拉伯主义和纳赛尔主义的热情也因此同所有的期望与幻想一起破灭了。随之而来的绝望,加上以色列占领下的不满情绪,迫使巴勒斯坦人去寻找应对后1967现状的新道路。这一次,他们得出结论,自己遇到的不公只能由自己来申诉,自己的国家也只能由自己来争取。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塔赫和其它巴勒斯坦游击队开始组织新的抵抗。阿拉法特和其他游击队领袖筹集了大量资金,赢得了众多外交层面的支持,试图通过渗透西岸发起武装起义。尽管这些尝试因为“以色列有效的安防措施”而屡战屡败,对于巴勒斯坦人来说,抵抗运动的存在和努力本身就是希望。法塔赫的声望和支持率在与以色列军警的直接冲突后更是水涨船高。比如1968年3月21日在约旦小镇卡拉梅,人数上远远处于劣势的巴勒斯坦游击队与以色列国防军发生了历时15小时的激战,虽然以色列认为它取得了这场战役的胜利并摧毁了这一法塔赫营地,法塔赫也将这次重创以色列军队的正面对抗标榜为一次重大“胜利”,象征着巴勒斯坦抵抗运动的转折点 (Tessler, 422-425)。
法塔赫的政治势力也与日俱增。在约旦河东岸的城镇和难民营,法塔赫致力于为当地社区提供诸如医疗和教育的社会服务。这些半政治活动为动员巴勒斯坦群众和发展游击队的机构建设提供了平台,从而使获得了草根支持的法塔赫有实力挑战、控制并最终主导巴解,这个1964年由阿拉伯联盟于开罗设立的纳赛尔的傀儡组织(Tessler, 426)。 1968年7月,第四次巴勒斯坦全国大会上,代表团修改了巴解宪章,宣布“武装斗争是解放巴勒斯坦的唯一途径”(第九条),并补充道,“1947年的巴勒斯坦分治和以色列国的建立是非法的”(第十九条),以及“通过武装革命,阿拉伯巴勒斯坦人民表示,拒绝任何替代巴勒斯坦的全部解放的解决方案”(第二十一条)(Mahler and Mahler, 135-136)。在第五次全国大会上,法塔赫取得了多数席位,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巴解的主导地位,也为这个组织注入了新的活力。由此,在法塔赫的领导下,一个更年轻、更具代表性的巴解组织诞生了(Tessler, 429),采取武装斗争和全面解放的道路。
逆境中乐观充满士气的以色列女兵
与此同时,即使是从前没有出于历史或宗教原因而对西岸有所念想的以色列人,对于撤军的不安也油然而生,担心此举会将使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受到威胁,于是立场开始举棋不定。再者,阿拉伯国家呼吁以色列给出切实的证据证明它是在“寻求妥协而非投降”,并坚持,在他们回到谈判桌前这个犹太国必须先放弃占领的土地;而以色列则质问阿拉伯方面达成和解的诚意,认定和平是撤军的先决条件。就这样,以色列和阿拉伯哪一边都不愿意率先作出让步,看上去颇有希望的“土地换和平”方针实则陷入了僵局 (Tessler, 412-413)。
六日战争后,以色列重新夺回失去两千年的耶路撒冷
1967年6月的六日战争给以色列人、阿拉伯国家和巴勒斯坦人带来了领土、人口、政治和心理层面上的重大改变,然而这场战争却没有以和平画上句点。以色列兼并东耶路撒冷,西岸与加沙的不确定因素和不满情绪以及巴解越来越强硬的态度,还有以色列人和阿拉伯人之间不断深化的猜疑都使各方离一个令人满意的和解愈行愈远。在那之后的许多年,这个地区都充斥着不信任和敌意,甚至直到今天,唯有一轮又一轮新的暴力和谈判暂时打破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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