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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江条例说了啥 | 《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解读提纲




我省第一部流域保护类省级法规《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




沱江是长江上游一级支流,是四川重要河流之一,也是全省水污染最为突出的流域。沱江流域以全省3.5%的水资源支撑了30%的经济总量、26.2%的人口,污染负荷严重“超载”“久治难清”。


具体《条例》有哪些
主要内容呢
小编为您盘点一下





5月23日,《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定于9月1日施行。8月20日,省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部署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侯晓春,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铁路机场办主任代永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提出要求,会文厅长出席了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根据要求,现就《条例》作以解读。


主要内容



一是压实目标责任。


按照《条例》规定,督促沱江流域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严格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计划管理,并将政府投入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倒逼责任落实。


二是严格监督管理。


以水环境质量目标、区域功能划分、环境容量总量为重点,细化沱江流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依法划定和调整流域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加强流域水资源保护,依法确定水资源利用上线,科学制定流域跨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严格取水总量审批管控。强化河流生态基流保障,保障枯水期等特殊时段水体自净能力。


三是强化污染防治。


针对总磷实行特别防治措施,进一步削减总磷排放总量、推动磷矿逐步退出、强化涉磷工业防治、加快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对排污口实施规范化整治和动态管理。深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强化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加强对船舶航运、乡村旅游等监督管理。


四是保障饮水安全。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标志、标牌、防护网等设施,开展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强化饮水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水质定期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维护供水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五是强化生态保护。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全流域实施节水改造,大力发展节水农业,促进废水深度处理和再生利用。加强沱江流域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合理控制开发利用岸线资源,因地制宜推进人工湿地、水源涵养林、河岸生态公益林、草地、沿河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等保护工程建设。加强对外来水生物种的监督管理,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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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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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丨四川生态环境 制图:江阳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丨刘勋 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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