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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首场!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泸州市2019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通气会

泸州生态环境 泸州生态环境 2021-04-16





1月10日下午,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泸州市2019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通气会。会上,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刚发布泸州市2019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总体情况。四川在线、封面新闻、泸州日报、泸州电视台、泸州电台、川江都市报、泸州新闻网、酒城新报、泸州发布、川南网等省、市主流媒体参加通气会。



据悉,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各项中心工作,致力于环境质量改善。坚持将暗查夜查、双随机测管协同、专项行动等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手段,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格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47件,处罚金额2808万元。其中,适用配套办法案件49件(查封扣押4件、限产停产23件、拘留移送22件)。



会上,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胡龙江介绍了2019年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总体情况。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计科科长黄祖荣对《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主要内容和亮点特色进行解读。



何刚表示,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1.加强环境问题督改力度

紧紧围绕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清单,结合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工作,严格督查督改。对已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

2.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继续坚持暗查常态化,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着力提升执法力度、精度和深度。继续依法严查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公开行政处罚情况,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

3.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整合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职责和队伍,科学合规设置执法机构,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起“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End

编辑丨王兴权 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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