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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合作】协同保护长江跨界流域 重庆泸州两地检察机关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近日,泸州市检察院和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在重庆联合召开长江跨界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工作交流座谈会,共同签署《关于在长江跨界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意味着两地检察机关将协同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形成“检察一盘棋”监督合力。






《意见》旨在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护航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此次协作所指的长江跨界流域,包括长江干流重庆段和泸州段,以及濑溪河、龙溪河、大鹿溪河等长江支流。三条支流总流域长度366公里,总流域面积4178平方公里,覆盖8个区县,56个镇,惠及170.6万居民。
《意见》提到,两地将联合组建专业办案团队。除了成立协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牵头协调重大事项外,将从两地检察院及所涉基层检察院分别抽调1至2人组建一体化专业办案团队,形成一体化办案机制,专门办理长江跨界流域生态环境资源跨区域案件。
两地检察机关也明确五个监督重点领域。此次协作将水域环境污染、破坏水生物资源和近岸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岸线资源、违规使用水资源与水源地保护列为监督重点领域,将聚焦长江跨界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破坏的普发性问题。
同时,《意见》规定七大协作内容,明确了统筹基层跨区域配合工作、建立案件办理联动机制、及时移送线索和通报反馈、加强调查取证协作、全面共享信息资源、协同生态修复监督、做好新闻宣传、联合调研等具体协作内容。如建立案件办理联动机制,两地将针对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适时开展联合专项行动。
《意见》还重点提出两地实现跨区域协作的“六个一”具体要求,即开展一次跨界污染的大调研、办理一批重点案件、集中整治一个领域或一个流域、集中开展一次巡查活动、形成一批发挥治理效能的检察建议、适时开展一次现场推进会。

不仅是长江上游,早在3月底,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泸县检察院与重庆市荣昌区检察院、大足区检察院、四川省安岳县检察院也联合签署意见,共建濑溪河流域综合治理跨区域协作机制,如共享本省市鉴定机构和鉴定专业人员名录及相关环境资源专家名录,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修复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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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川报观察 记者:魏冯编辑丨王兴权、魏杰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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